第四天的夜晚,距離蔡州府城還有半日的路程,楊銘和完顏康帶著大軍在一片樹林中駐紮下來。
軍士們各自生火做飯的時候,楊銘和完顏康抓了兩隻野雞兩隻野兔,去皮拔毛,將內臟洗剝乾淨,便架在火山烤了起來。
烤得一會,焦味和肉香味撲鼻而來。
楊銘將最先烤好的野雞取下來撕開,身後忽然有人說道。
“撕作三份,雞屁股給我。”
楊銘和完顏康都吃了一驚,背後有人過來,兩人竟然毫無察覺。
急忙回頭,只見說話的是個中年乞丐。
這人一張長方臉,頦下微須,粗手大腳,身上衣服東一塊西一塊的打滿了補釘,卻洗得乾乾淨淨,手裡拿著一根綠竹杖,瑩碧如玉,背上負著個硃紅漆的大葫蘆,臉上一副饞涎欲滴的模樣,神情猴急,似乎若不將雞屁股給他,就要伸手搶奪了。
楊銘和完顏康尚未回答,他已大馬金刀的坐在對面,取過背上葫蘆,拔開塞子,酒香四溢。
他骨嘟骨嘟的喝了幾口,把葫蘆遞給楊銘說道。
“娃娃,你喝。這美酒就當是老乞丐交換你們的雞屁股。”
楊銘搖了搖頭,說道。
“我不喝酒,您老人家喝吧。”
如果是黃蓉這樣的美少女用嘴碰過的酒葫蘆,楊銘當然不會客氣。
可惜老乞丐用嘴碰過的酒葫蘆,楊銘一點也不想用嘴去碰。
那乞丐向完顏康說道。
“娃娃,你喝不喝?”
完顏康搖了搖頭,突然見他握住葫蘆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一根食指齊掌而缺。
楊銘自然早就注意到了乞丐的右手,見他望著自己手中的肥雞,喉頭一動一動,口吞饞誕,心裡暗笑,當下撕下半隻,果然連著雞屁股一起給了他。
那乞丐大喜,夾手奪過,風捲殘雲的吃得乾乾淨淨,一面吃,一面不住讚美。
“妙極,妙極,我老乞丐最喜歡吃這雞屁股的肥肉了。”
楊銘微微一笑,把手裡剩下的半邊雞也遞給了他。
那乞丐謙道。
“這怎麼成?你們兩個娃娃自己還沒吃。”
他口中客氣,卻早伸手接過,片刻間又吃得只剩幾根雞骨。
他拍了拍肚皮,叫道。
“肚皮啊肚皮,這樣好吃的雞,很少下過肚吧?”
說完從懷裡摸出幾枚金鏢來,說道。
“昨兒見到有幾個人打架,其中有一個可闊氣得緊,放的鏢兒居然金光閃閃。老叫化順手牽鏢,就給他牽了過來。這枚金鏢裡面是破銅爛鐵,鏢外撐場面,鍍的倒是真金。娃娃,你拿去玩兒,沒錢使之時,倒也可換得七錢八錢銀子。”
說著便遞給楊銘。
楊銘搖頭不接,說道。
“能夠請四絕之一的北丐洪七公吃東西,江湖中多少人求都求不來!洪老前輩能給我們這個機會,便是我們天大的榮幸,就別用這些銅臭之物消遣我們了。”
“說的也是。”
乞丐訕訕一笑,將金鏢收了起來。
“你是金國趙王府的貴客,想來也不缺金銀之物。他更是金國的太子爺,更不會瞧得上老乞丐的金鏢了。”
完顏康雖然覺得這個乞丐並非尋常人物,但直到楊銘說出這個乞丐的身份,他才知道這個右手只有四根手指的乞丐便是稱尊江湖的四絕高手北丐洪七公。
“洪老前輩!”
楊銘的右手握住腰間劍柄,半眯著雙眼看向洪七公說道。
“身為丐幫幫主,洪老前輩也是貴人事忙!您老人家尋到我們兩個後生晚輩,究竟是有什麼事情?”
“你這娃娃倒是快人快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