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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健也用手摸著臉,又叫了一次好痛。

“我之前已經準備好會挨你一拳了,拜託別再來了,很痛的啊!”

這傢伙是怎麼回事?

既不屈服,也不反抗,不知道在想什麼。

人總是愛編造理由,為了讓事情合情合理而混淆事實,在編造的過程中好像事情就越像那麼一回事了。

耍些小聰明小心機,人永遠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歪曲事實,要讓自己顯得正當。

什麼盜亦有道,什麼一寸的蟲也有五分的魂④……雖然有各種辯解之言,但小偷就是小偷,無論有什麼理由也是毫無疑問的犯罪者,只要偷了就沒有什麼藉口。

而且,蟲子就是蟲子。

但是一寸的蟲子確實有一寸的魂。不會只有半分的魂。魂的尺寸應該和身體的尺寸相符。

但是,也只有這麼大了,不會再大了,不會擁有比自己更大的魂。一寸的蟲子擁有一尺、兩尺的魂?沒這種道理!

輕易就會被擊垮的小蟲子,也只會擁有輕易就會被擊垮的那一點點魂。

所以,我討厭人強詞奪理,討厭人為自己找藉口。

不滿的話就反抗,不能接受就反擊,不喜歡就破壞,不好就毀掉。

這世上的事大多都不盡如人意,全是讓人不願接受的事情,一切都那麼讓人討厭,都不是什麼好事。

我是這樣的,所以大家都是這樣的吧!

不是擊垮別人,就是被別人擊垮。

被咬了就反咬一口,但是如果被擊垮,就只能順從。

既然人人都覺得自己是對的,那就只有這條路了吧。

人與人的關係,並不是坐下來好好談談就能決定的。

頭腦與心是不同的。

道理上講得通的東西,感情上未必講得通,你所思考的與內心想要的並不一樣。

有時候明知是正確的,但是心裡卻在抗拒,有時候明知是錯誤的,卻拼命想把其正當化。互相磨合,互相妥協,把不滿敲成小碎片,讓這些小小的不滿鑲嵌在平平淡淡的每一天中,唯唯諾諾地過日子——我不想要這種生活。

最後靠的還是身體。

就如字面意思一樣,我是用我的身體實踐而學到的。這不是什麼道理——強者為勝。打敗他人的肉體,就有能讓他人屈服的強大靈魂。至於道理,之後要多少都有。

就和猴子一樣。

威脅對方,撕咬對方,誰把對方踩在腳下,誰就是勝利者。

因為只有一寸的魂,所以蟲子只有一寸長。如果不想被踩死,就只能長成五尺的人,五尺的身體裡宿著五尺的魂。這樣的話,對付蟲子之類,動一根手指頭就能將其擊垮。

對被擊垮的蟲子來說,不管有多正大光明,也不佔一分理。不去偷東西過日子,連小偷都不如。不管再正確、再美麗,被擊垮的那一方仍不可能得到救贖。

只能屈服。

如果不想屈服就只有反抗,不斷反抗,不斷挑戰,直到對方屈服。

曾經是蟲子的我,明明只是一隻蟲子卻向別人發起挑戰,然後一次又一次被擊垮,就算被擊垮也仍然反抗,每次反抗又被擊垮,沒有其他選擇,於是我體會到了……

像我這樣的人,只能生存在我們的世界裡。

這小子……

健也眨了好幾下左眼說道:“別打了,一拳夠了,我不想被打了。”

“不想被打的話……”

就不應該是這種態度吧!不是應該哭著喊著說對不起我錯了嗎?不是應該磕頭求饒嗎?不是應該全身戰抖著叫著請原諒我嗎?

你小子不害怕嗎?

“道歉的話我一開始就說了。”他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