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那個騎著腳踏車把葉老師接走的哥哥!”
林天浩不禁顫抖了一下,雖然他早就有心理準備,可是以前畢竟都只是猜測,如今被證實了,他的心竟然隱隱作痛。緊隨疼痛而來的便是迷茫,他像是站在一個十字路口上不知是該退還是該進。
“爸爸,爸爸,你怎麼了?”毛毛搖了搖發愣的林天浩,“你不是答應要送我去上學嗎?再不走就遲到了!”
林天浩回過神來,又恢復了往日的鎮定。他彎下腰抱起毛毛說:“走,我送你上學!”
多年的經歷告訴他,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要逃避,因為逃避就是放縱失敗的到來。
當林天浩來到幼兒園的時候,葉小夏正站在門口迎接小朋友。遠遠望去,人群裡的她如同一株出水的芙蓉,清新淡雅。林天浩沒有走過去,他只是遠遠地欣賞,在他的心中此時的葉小夏不僅是一個人,更是一件藝術品。
當所有的小朋友都進去之後葉小夏才發現遠處一個人正盯著自己看。林天浩?小夏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前每次見他都是西裝革履的,如今這身打扮確實讓人耳目一新。葉小夏肆無忌憚地笑彎了腰,林天浩見她笑得花枝招展便邁開腳步朝她走過去。
林天浩覺得葉小夏就像是一塊巨大的磁鐵,不管離她多遠,都會被她吸引過去。在林天浩的眼裡她柔弱地如同大自然中的一株小草,讓人不自覺地產生一種去保護她,愛護她,呵護她的慾望。
林天浩產生了這種慾望,而且異常強烈。在來幼兒園的路上,林天浩一直在想到底是進還是退!他以為這個選擇異常艱難,可是當看到葉小夏的笑容時,他便有了答案。
就像唐龍說的那樣,如果真的喜歡她,就要放下身價,放下優越感去追,她需要的是平凡而簡單的生活。林天浩要讓她感到他可以滿足她想要的一切。林天浩不知道唐龍從哪裡學來的這些話,可是他知道這些話說得很對。他要用行動去證明他有能力而且願意保護、愛護、呵護這株小草。
來到小夏的對面,林天浩笑道:“小夏,我這身裝備還行吧!”
小夏點點頭:“林總,今天怎麼穿成這樣?”
林天浩假裝生氣說:“不要叫我林總,林總是穿西裝打領帶的。我現在只是林天浩,從今天起,我想正式成為你的朋友。”
小夏皺了皺眉,低下頭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已經答應要做小強的女朋友了。
天浩明白小夏定是誤解了自己的意思,笑笑說:“小夏,你別誤會了。我說的是普通朋友。”
葉小夏的眉頭一下舒展開,露出甜甜的微笑。她主動伸出手說:“天浩,我們現在就是朋友了!”
林天浩也伸出手,臉上同樣地微笑,輕輕地握了一下她的手。
“咔嚓!”背地裡有人快速按了一下快門。畫面在這一刻定格,從拍攝的角度看兩人笑得如此曖昧,讓人不得不誤解他們是一對戀人。
這是林天浩第一次握葉小夏的手,可是他沒有想到這一握卻握出了天大的緋聞。而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這場緋聞的導演竟然是一個神秘女郎。
作者題外話:歡迎各位朋友寫書評
第十七章 春兒出馬(4)
一副平民裝打扮的林天浩著實讓葉小夏的心理防線降低了不少。當天她不僅陪著林天浩明目張膽得在大街上說說笑笑,還很爽快地答應了林天浩的邀請。她答應每週週末抽出一個上午的時間去陪毛毛。
就像很多女孩一樣,葉小夏喜歡吃冰激凌。林天浩喜歡看著她像小兔子吃蘿蔔一樣一點一點得將冰激凌吃到肚裡,然後拍著肚子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說,吃飽了。那種神態簡單自然,很容易讓人想起一個詞,單純而不幼稚。
這是林天浩所能想到的最恰當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