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若是還記得張隊頭的好處,抽時間照顧下他的娘子和遺腹子,莫讓他們孤兒寡母的被人欺負就是了。」
離開了張益達生前所在的隊,監軍官往回走去,這一番話說得他口舌發乾,不回去喝點水估計這樣下去明天就得啞嗓子。
對於張益達殺人案,其實在他看來,張益達原本既可以報仇,又可以不用死的。當時張益達將那仇人殺死,只要在胳膊或是身上什麼地方劃上一道,見了血,一句頑抗就足夠把所有的嫌疑推個乾淨,誰讓那時候正是曹從龍之亂剛剛被鎮壓下去,整個金華府的衙門和駐軍都亂成了一團,誰還有功夫為一個必死的叛逆浪費時間。
想到這裡,監軍官先是一愣,隨即便是「呸,呸」了兩聲。心裡面警告自己,一會兒到了別的隊,可別把這大實話說出來。
……
張益達案影響惡劣非常,尤其是趕在現在這個當口被那些有心人揭發出來,對於陳文造成的壓力更是驚人。
軍法要維護,軍心要維持,這看起來是一個必然對立的問題,但是在陳文看來卻並非無法兼顧的。維護軍法,張益達就必須死,而維持軍心,一方面他有監軍官,一方面他自身的威望也足夠用,當然最重要的是還可以借那些參與滿清科舉考試計程車紳來壓制整個士紳階級,同時緩解軍法和軍心之間的矛盾,可謂是一舉兩得。
其實對於那些士紳,陳文也不是沒有萌生過將這個階級連根拔起的念頭。即便不能,也可以殺出個屍山血海來逼迫他們服從。
這個念頭非常的誘人,但是仔細一想,卻根本不可能成行!
歷史上,滿清借清初三大案和文字獄大力打擊過江南計程車紳,但是仔細一回想那些案件發生的時間,一切也就明瞭了。
「通海案」發生於順治十八年,「哭廟案」和「江南奏銷案」同樣是順治十八年,而在後世因一部武俠小說而為世人所熟知的「莊氏明史案」則亦是發生於順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年。
當時的大背景是鄭成功於順治十六年的南京之戰中慘敗,雖然很快就取得了廈門大捷,但是其自身已經無力再度北伐,只得轉而東徵臺灣,意在藉助於他控制的金門、廈門——澎湖——臺灣這一線將臺灣海峽的過路費收全,同時在臺灣進行屯田,加快恢復力量。而西南明軍那邊,永曆帝南狩緬甸藩國,李定國則被吳三桂擠得無落腳之地,曾經擁兵數十萬的大西軍已經灰飛煙滅了。
換言之,當時的抗清運動已經基本上被鎮壓了下來,尤其是江南不存在軍事威脅的兩年後,滿清才敢對東南士紳下狠手。在此之前,他們難道不想這樣做嗎,不,他們很想,東南士紳蹬鼻子上臉的事情做得太多了,光是逃稅、抗稅就已經讓滿清忍無可忍。可是就連滿清都知道,軍事威脅尚在的情況下是不能太過逼迫的,否則大局糜爛他們可能連滾回老家的機會都未必會有了。
現如今,陳文佔據了浙江的金衢嚴處臺溫這六個府,外加寧波府的象山縣和江西廣信府的玉山縣,地盤就這麼大,周圍的清軍卻一點兒也不少。
江西有洪承疇、張勇、李本深、胡茂禎,福建有靖南藩耿家以及大批的福建綠營,杭州是滿清第一勇士鰲拜的鐵哥們、在西南戰場上至今唯一保持不敗的八旗軍大將章佳達素,蘇州那邊還有個把鄭成功一夜弄回解放前的梁化鳳,而且哪一個方向的兵力上都不比他少。
如此處境,若是內憂外患同時爆發,倖存與否都很難說。就算是能夠倖存下來,這幾年的積累也都完了。遠不如像周嶽穎此前建言的那般,溫水煮青蛙,像剝洋蔥那般一點點的分化瓦解東南士紳來得穩妥。
治大國如烹小鮮,在如履薄冰的今天,對付這等既得利益集團時,自然是要小心謹慎,把一切都想周道了再小心下手。尤其是對於東南士紳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