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並沒有針對被告律師咄咄逼人的質問進行辯解,而是解釋起抑鬱症的相關知識。
&ldo;你並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rdo;被告律師打斷他。
陳曉松並不理會,他繼續說:&ldo;現今醫學界通常使用&l;d‐3抑鬱發作診斷標準&r;來測試換患者的是否患有抑鬱症,以及患有抑鬱症的程度。抑鬱發作以心境低落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某些病例的焦慮與運動性激越很顯著。&l;d‐3抑鬱發作診斷標準&r;歸納出八類症狀表現:一,興趣喪失、無愉快感;二,精力減退或疲乏感; 三,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 四,自我評價過低、自責,或有內疚感; 五,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 六,反覆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自傷行為; 七,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 八,食慾降低或體重明顯減輕; 九,性慾減退…… &rdo;
&ldo;……在這九項中,具有四項以上的症狀就可以被診斷為患有抑鬱症。我對葉小姐做過測試,她符合其中七項標準。剛才郭警官所說,葉小姐經常做噩夢,說話顛三倒四,那表現在第五與第七兩項。如果仍然不相信我說的,您們可以請專業心理醫生重新對她進行測試來驗證。&rdo;
弗洛伊德的恐懼 第六章 法庭交鋒 6
法官這時問:&ldo;葉某的抑鬱症達到什麼程度你是否知道?&rdo;
&ldo;是。根據&l;d‐3抑鬱發作診斷標準&r;,葉某的社會功能已經受損,屬於中度以上抑鬱症的徵兆,甚至已經達到重度。伴隨一定程度的精神病症狀。&rdo;
被告律師人忍無可忍,拍案而起。&ldo;純屬無稽之談。如果葉某的情況真像你描述的這樣嚴重,她的家人早就會發現,把她送到醫院治療了,為什麼還要透過你這位業餘人士來診斷呢?&rdo;
陳曉松說:&ldo;因為葉小姐受到過良好的教育,之前並沒有相關心理疾病的病史,她屬於突發性的心理症狀,所以有些時候她還會有意剋制自己的不良情緒,這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了她的實際病症。&rdo;
&ldo;那她到底是有病還是沒有?&rdo;
&ldo;我跟她接觸了超過一個月,根據d‐3抑鬱發作診斷標準,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持續2周以上的就可以定性為抑鬱症。我經過對她細觀察後確信,她早在超過一個月以前就已經暴露出這種抑鬱症。&rdo;
被告律師不肯罷休。&ldo;即便她真的患有抑鬱症,你持刀把她綁在床上又該如何解釋?&rdo;
&ldo;這要解釋起來可就複雜了。&rdo;
&ldo;不要兜圈子。這關鍵問題。&rdo;
&ldo;簡而言之吧,那是一種治療手段。&rdo;
&ldo;治療手段?&rdo;律師與看了看郭淮。郭淮也露出不解。
&ldo;這屬於心理治療範疇,&rdo;陳曉松說。&ldo;我雖然沒有進大學校門專業學習心理學,但卻是深入研究過。臨床心理治療的前提要對患者的病因有所瞭解,才能對症下藥。如果是遺傳性的心理疾病,可能需要藥物和物理療法輔助。如果是心靈遭受創傷的後遺症,那就需要改變患者所處的環境……&rdo;
&ldo;……診斷患者的心理疾病的病因是一項艱難的任務。我所採用的辦法是透過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