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誰不希望自己是有罪的。
此刻,也許就是他重振名聲的時候。
鄭俊峰心裡籌謀著,特意請個假決定回老家一趟。
這時候的他還不知道,這是一趟他將終生後悔的出行。
作者有話說:
明天見。
以及:當時確實不太流行聘禮嫁妝這一套,很多都是小夫妻兩個人一窮二白過來的,這一段屬於情節需要的加工,因為我沒想到更好的打臉方式,所以才這麼寫的。
第40章 鄭俊峰
鄭俊峰今年二十九, 中專畢業後在縣城工作,現在已經是副科,每月工資有五十, 他媳婦李晴工資也不錯, 兩口子每個月能有個九十。
就這麼多錢, 家裡只有兩個孩子,要是會過日子的人家, 應該能攢下不少。
可惜他們花費也大, 家裡什麼都有, 存摺裡的錢從沒超過五百。
好在單位從不拖欠工資, 每個月都是準時領錢,實在不行還有岳家幫襯, 也什麼好怕的。
總之,他面上看是個闊人, 穿衣打扮都看得出來。
尤其是榮歸故里的時候,更得讓大家看看他過得有多好, 深藍色的中山裝和的確良襯衫, 胸口插著一支金色鋼筆, 手腕上戴著上海牌手錶, 連皮鞋都是擦得亮亮的,怎麼看怎麼光鮮亮麗。
當然,這些東西大家是不敢想, 只一個勁看著他雙手提著的東西。
鄭俊峰不管大人小孩跟他打招呼, 伸手就是一把糖。
他在這些事上做得很好,沒有別人發達後的嘴臉, 小事上也儘量給大隊謀福利, 連鄭沖吧這個大隊長也給他幾分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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