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週末,媽媽和叔叔都在家,他就跑出來找齊臨寫作業。小區裡有一個書屋,平時很少有人來,管理員無事可幹,時常一副昏昏欲睡的狀態。
他們兩個坐在角落,有不會的題慕越就推給齊臨,然後在齊臨看題的時候,拿過他的手機,又抓過他的左手,用他的指紋支付給自己點奶茶喝。
外賣送到,齊臨皺眉問:「我的呢?」
慕越眨眨眼睛,理智氣壯地說:「你自己點呀,我哪知道你要喝什麼。」
齊臨被他氣笑了,用筆尖戳了一下他的額頭,罵他:「沒良心的小壞蛋。」
慕越就是這樣知道的齊臨家的地址,才能這麼湊巧碰上阿姨,跟她一起回家。
他走進齊臨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看到在自己不知道的時候他的生活痕跡,與他溫柔體貼的媽媽說過話……
他是一個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隻掛著一個「慕越的二十四孝男友」標籤。
任何人都可以是壞人,但是齊臨一定不是,不然……他為什麼要容忍自己到今天?
慕越幾乎要想通了,此時忽然有風湧進來,紗簾掀起,房門在身後「砰」的一聲合住。
他偏頭去看,發現房門後貼著一張舊相片,四角氧化發黃,但相片的內容清晰可見。
應該是初春,照片裡的男生穿著嫩黃色的棉服,面龐稚嫩,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他仰起臉,掃過眼前滿滿當當的書架,然後抬手指向最頂端的一個地球儀。
這個人是慕越自己。
他看到這張照片的第一反應應該是——齊臨從那個時候就暗戀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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