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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大家好一陣沉默,張仁茂坐下來,又試探著開言了:“看來,他姜聖初這些天心裡也犯愁了,我剛才見著他,他已經硬不起來,還央求我來勸勸你。。。 秀妹子呀,你一個女人家,除了自己,還拖著國芬這個要大不小的累贅,一時也找不到個好的去處,往後的日子又如何糊得住口呢?”

“你這是想讓我在姜家永遠呆下去麼?你們不知道,姜聖初是個豬狗不如的東西。”吳棗秀嘆息一聲,說,“我真後悔沒在那天晚上殺了他,這樣就什麼都不用去想了!”

“這事情究竟如何辦為好,自然得你自己拿主意了,長久在他姜家呆下去,那是很難,我們都知道,可是,你怎麼說也得待國芬再大一兩歲才好辦呀!姜聖初是有歹心,但經了這一回,也會有所收斂的,他能不靠你做事?你們暫時好歹呆些日子,到時侯再作計較就不行麼?”張仁茂見吳棗秀在聽著,在思考,接著說下去,“我讓他來向你賠個不是,客客氣氣地接你回去,這事我覺得我能夠做到,就看你以為如何?”

吳棗秀遲疑好一陣,終於鬆動了:“就怕狗改不了吃屎,到時他又翻臉。。。 ”

“腿長在你身上,他什麼時候翻臉,你不一樣可以上大香嫂家來?”張仁茂讓吳棗秀放心,“我晚上去姜家,把話說個明白,看他應承不應承。”

黃大香左右不好說話,這時才囑咐了張仁茂一句:“姜聖初如果不肯服個理,認個錯,秀妹你也真是不能夠回姜家去的。”

姜聖初倒很實在,很乾脆,經張仁茂一說,第二天一早便上黃大香家來接吳棗秀了:“讓我賠個罪便賠個罪,只要往後你把布織下來,什麼事都由著你得了。這話要不算數,讓我天打五雷轟──你快隨我回家吧,昨天那斤多肉還沒吃,還留著呢!”

“我有什麼家!”吳棗秀不肯輕易掉頭轉彎,“我丈夫死了,是我的命苦。現在我姓我的吳,不用別人來賠什麼罪,也不聽別人哄騙了!”

“仁茂兄不是跟你說好了麼?怎麼又變卦了!”姜聖初在屋裡轉了幾圈,“誰哄騙誰呢。。。 你也不想想,誰家當大伯的有我這肚量?說賠罪便賠罪,還興讓我給你下跪磕頭不成?”

“誰敢讓你賠罪?誰敢讓你磕頭?”吳棗秀霍地立起身來,“你一天到晚橫眉豎眼,罵進罵出的,誰在你姜家稱太太小姐了?我享不了你們姜家這個福,我就是不回去,你有本事就來抬我的屍!”

黃大香以為這一下糟了,卻不料姜聖初反倒軟塌了下來:”誰不知我那秉性?尿憋急了,便衝破褲襠,撒出來了,過後又什麼事都沒有,你姑奶奶犯得著計較這些麼?”

[解說]姜聖初這讓人哭笑不得的粗俗話倒是不假。所謂“易漲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復小人心”,姜聖初真是漲也漲到了頂,退也退到了頭。

吳棗秀同樣當不了強硬到底的大人君子。她最後也只可能委屈下來:“都不用說了,我用不著別人來接,要不要上織布機我自己知道,反正我今天不會回去!”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吳棗秀便什麼話也沒有說,拿起那件換洗衣服回姜家去了。

[解說]歷史和現實環境沒有給吳棗秀們提供別的出路,他們的生死不算回事,多少個吳棗秀都沒了戲,這一個吳棗秀也只可能是得到了暫時的安然:姜聖初的退讓換回了一個織布能手,吳棗秀的拼死一搏總算爭得了一點點做人的尊嚴。

[場景5]深夜送別。

喜歡打聽趣聞逸事的小鎮人竟然弄錯了一件大事情:他們以為那個演“小生”的少爺是李家二小姐裙邊的追逐者,卻不知道這個叫仇道民的學生其實是大小姐李墨霞讀書那陣曾經熱戀過的情人。

警察所早已經注意到了仇道民等人叫嚷“革命”、“自由”的言行舉止。這些憑熱情相聚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