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權力。
中軍帳裡,熟悉大明律的父親劉向禹和老師楊鼎瑞圍炭爐,與劉承宗並排坐著,端詳陳師佛翻譯的十六法。
陳師佛坐在對面,對三人講解道:“這個法令最早可追溯到吐蕃時期的二十法,後來幾經刪改,眼下從青海湖到烏斯藏,西番使用律法雜亂,用什麼的都有。”
“我在外面見過用十三法的,也見過用蒙古俺答法的,還有用北元舊法的。”
經過短暫介紹,陳師佛對三人道:“各個律法條文大同小異,拉尊送來的律法有條文十六,大帥先看,有不明之處我給解釋。”
劉承宗點點頭,同父親老師從前面看起。
十六法開篇用非常大的篇幅,介紹了烏斯藏近數十年發生的事,主要就是蒙古人帶來戰爭,而藏巴汗家族斬除兇殘敵人,開創偉業的故事。
尤其是如今藏巴汗的父親,從小就像神明一般,二十五歲率八支軍隊進攻敵對勢力。
當蒙古人佔領藏地全境,藏巴汗率軍反抗,如天神下凡打敗了蒙古人,收復衛藏四如、朵康三崗。
至於如今的藏巴汗,是神明化身,如日光普照人間,如果神明化身沒得到王位,將會帶來戰亂。
劉向禹邊看,看幾句就轉頭看向楊鼎瑞,倆人基本上都是邊看邊笑。
劉承宗此前已經打聽了許多近幾十年發生在青藏等地的事,表情還比較嚴肅,對二人道:“除了君權神授,事情基本屬實。”
但看到介紹家族的最後,劉承宗也沒繃住,不是因為寫得離譜,而是寫得太真實了。
上面詳細描述了藏巴汗四座最重要堡壘的位置,而且還透過第一條英雄猛虎法,把他們怎麼打仗講得明明白白。
上策是外不使蓮花蕊瓣凋落,內不使百靈巢穴受損,不驚動禽鳥而取其卵,也就是不戰而屈人之兵。
中策是封地分化、聲東擊西,但不允許施咒、投毒,同時要觀察地形刺探情報。
下策則是整頓軍務、委任軍官、管理輜重,進行交戰。
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事,都寫得清清楚楚……簡單來說即使是個不知軍事的頭人,拿到一份律法,一一對照,就能把事情辦得差不多。
劉承宗邊看邊對二人道:“他們的軍隊分左中右三翼,以軍旗為先導、以鼓樂為訊號,使長號角和脛骨號。”
“各翼排兵佈陣,左前為銃兵、右前為弓兵、中間為持矛戟板斧者、其後是持鐵鏈者,再後用馬步混編。”
說罷,劉承宗抬頭對陳師佛問道:“他們和印度接壤,有鳥銃?”
陳師佛不知道。
父親劉向禹道:“把兵法寫進律法裡,那邊知兵的人不多。”
楊鼎瑞則說:“這是給地方頭人看的律法,那邊識字的人不多。”
劉承宗一直很認真地往下看,逐漸對那邊的風俗有所瞭解。
但擺言說過,如果自己用這個,拉尊會把海北土地給自己。
他不明白拉尊的用意何在,這部律法除了經常出現剜目、刖膝、割舌、剁肢、投崖、屠殺等肉刑,其他的沒什麼新奇之處。
直到他看見抵命價。
抵命價是根據死者身份高低貴賤,在上中下三等中各再細分上中下,將人分為總共九等。
從上上等到下下等,上等九級,最上等的命價為身體等重黃金,最下等的流浪漢、婦人、鐵匠、屠夫、乞丐為一根草繩。
奴隸不在其中。
而在傷人抵罪的法律裡,下等人傷上等人,剁手跺腳;主傷僕無需賠償;貴族被傷害,傷人者則需按照其命價的四分之一賠償。
小貴族在說不清的事情上,可以用發誓來明辨是非,但金鵝、烏鴉、黑蛇、母狗不能立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