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的地下生意打理的相當的好。
而且在近幾年,經過她的努力漸漸地把家族的這些生意漂白,那些來路不明的錢,也被她用各種手段變成了來路正當的錢。
認識馬志國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馬鳳英是壓根沒有談過戀愛,在她看來戀愛這玩意兒壓根就不靠譜。她也不需要那東西來填充她的世界,只要有錢,男人有的事。
那些見錢眼開的男人,那會管她長的怎麼樣,身材究竟怎麼樣。只要有錢,幹什麼都行。
馬鳳英在十歲那年,就從小女孩直接變成了女人,那是她第一次花錢叫男人,也是她放蕩生涯的開始。那次她用了一萬元叫了一個比她打十八歲的男人破了她的第一次。
記得第一次的時候,那個男人開始的時候看馬鳳英完全沒反應,提議關了燈幹事兒。但是,馬鳳英不行,必須要幹!而且是必須開著燈幹。要命還是上她?二選一!
那個男人最終選擇了妥協,強迫著自己的破了馬鳳英的少女之身。
有了第一次,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於後來的第n次。馬鳳英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她覺得花錢買來的男人比用感情談來的男人更靠譜,也更賣力。
而,馬志國卻完全成為了一個特例,即便是再怎麼強調自己不談戀愛的女人,也會遇見讓自己心動的男人。而,馬志國就是那個讓馬鳳英心動了的男人,兩個長的有一拼的人在馬鳳英的強力威壓下走到了一起。
0094、妥協
馬志國對於長得跟他家的豬有的一拼,說話滿口黑話的馬鳳英十分的反感,更談不上喜歡。但是,那一次,是馬志國的父親帶著他到馬鳳英家尋求援助的,說援助倒是說的好聽了點,其實是為了尋求施捨的。
馬鳳英在見了馬志國之後替她父親做了決定,幫他們家還債可以,但是有條件。馬志國必須入贅她們家,沒有想到的是馬志國的父親一口同意了,馬志國其實也很興奮,興奮的不是可以和馬鳳英在一起,而是馬鳳英家的財產。
馬志國和馬鳳英這兩個人就這樣子走到了一起,兩人一起過了十幾年,馬志國基本上扮演著一個小三的角色。給你錢,給你車,給你房,你他媽只要乖乖的不要惹事就好,這是馬鳳英給馬志國的路。
愛情,有時候也是一時的頭腦發熱,馬志國就是馬鳳英頭腦發熱而來的產物。兩個人的愛情在順利完婚之後就宣告了破產,但是,他們並沒有離婚。反而過的好好的。
這是馬志國無可奈何的現實,馬鳳英每晚依舊花錢找男人,這簡直就好像是她的一個習慣一樣,就連結婚那晚也沒有錯過。
而,馬鳳英給馬志國的要求就是,不能在外面找女人。前途還有錢途都給馬志國,唯一的一點要求就是乖乖的聽她馬鳳英的話。面對馬鳳英的yin威,馬志國沒有絲毫的辦法,只能妥協。
如果不妥協,他的小命能不能保得住都是個問題。馬志國也是個有城府的人,小人能忍!他倒是完全的符合了這個標準。
馬鳳英把馬志國提出來之後就直接扔進來倉庫,那裡是馬鳳英的私人審訊室,也是家裡面最讓馬志國感到恐怖的地方。血腥和暴力就是那裡的代名詞。
昏暗的房間裡掛著一盞大燈泡,低低的燈泡就照著中間的那一塊區域。以前是那些道上不規矩的人坐的椅子,現在馬志國就坐在那把椅子上面,他的頭頂正上方就是那個大燈泡。
在周圍的牆壁上掛著很多的刑具,還有斑駁的血跡。這一切都如同一根根的針紮在馬志國最敏感的神經上,他最害怕的事情最終還是發生了。
他開始後悔了,後悔的不是玷汙了那些清純的女學生,而是後悔和眼前這個女人結婚。他當初就應該反抗的,要不然他的生活肯定比現在過的好,更像個人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