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鞋子一一分發給大家,加瑪比其他人機靈一些,看看手中的簡易獸皮鞋子,再看看莫憶兒腳上套著的東西,便明白了。“莫憶兒,你這是給我們做的?”
“是的,這個是鞋子,穿在腳上走路會舒服許多。否則這麼長的路,你們的腳可要受罪了。”莫憶兒淡笑著,還要親手為加瑪的孩子把鞋子穿上。
加瑪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具體年齡不詳,但比部落其他幾個孩子成熟一些,雖然身高差不太多,但他就會給人這樣的感覺。他擋住莫憶兒為他穿鞋子的手,面色微紅:“我,我先洗洗腳,別弄髒了這麼好看的獸皮。”
“好,你先去洗。”莫憶兒對他笑,他的臉更紅了。莫憶兒記得,剛穿越來這裡的時候,這裡的人臉皮不是很‘厚’?在眾人面前做羞人的事兒都毫不顧忌,這麼現在這麼愛害羞了?真是個可愛的孩子。
以往,幾吶部落的人是不會捨得用水去洗腳的。別說洗腳,就是洗臉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灰塵和他們黝黑的面板混在一起,倒是看不出來有多髒。因為缺水,他們很少流汗,所以味道少一些,否則大熱天的,真是不知道要怎麼辦!
最後,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腳,高高興興的把鞋子穿上。兩個男人和老人們就沒那麼講究了,但看他們對鞋子小心翼翼的樣子,也是很歡喜。
只有不想離開的那個老人,臉色很差,他沒有因為莫憶兒給他做鞋子而感激,相反,他覺得莫憶兒太敗家了。他在男人的背上,當然不用走,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
重新啟程,族人們的腳步輕快許多。因為部落貧窮,他們根本沒帶什麼東西,所以也不存在負重走路。幾個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懷抱嚷嚷著要自己走,女人們便笑著放他們在身邊,牽著他們的手,他們興奮的嘻嘻哈哈,邊走邊低頭看自己的鞋子。歡聲笑語充斥著整個趕路的隊伍,就連百無聊賴的小絨球,眼中也有了一絲笑意。
他覺得很驕傲,他看中的女人,一直這麼與眾不同,給這麼多人帶來了幸福和歡樂。
傍晚,他們在一片土丘中停下。莫憶兒宣佈,他們今夜就在這裡過夜。兩個男人心中頗為不贊同,土丘附近也許會有猛獸出沒,不太安全。可是,看看強大的小絨球,他們沒有反對。
兩個男人去附近拾柴,莫憶兒然小絨球在這裡保護族人們,她拿出彈弓和石刀,奔跑著離開。
小絨球只是目光追隨著莫憶兒,沒有太多擔心,野獸什麼的對於莫憶兒已經造不成傷害了。除非巨大凶獸,可這片大陸兇獸本就不多,這附近小絨球也沒感知到任何兇猛的傢伙,所以他非常的放心。
不過一個小時左右的功夫,莫憶兒踏著暮色而歸,手中是一隻偽鴕鳥和它的一窩蛋。莫憶兒想,自己是不是應該愧疚一下,把它抓到就算了,還連它的孩子整窩端,很不道德啊。
可她現在想吃蛋類了,腫麼辦?最終,饞蟲戰勝了她一叮叮丁點兒的愧疚。
水幾乎沒有,她把這之偽鴕鳥交給細水處理,他們幾吶部落處理獵物的方法別緻,不用水也可以處理,雖然不是很乾淨,但幾吶部落族人也會吃,莫憶兒和小絨球只吃偽鴕鳥蛋就可以了。
小絨球現在是巨大的金獅形態,吃的非常多,但胃中也儲存了不少東西,幾天不吃飯都沒問題,於是他把所有鳥蛋讓給莫憶兒,自己啃了兩塊刺蟲肉乾。
偽鴕鳥是幾吶部落中的長腿跑路冠軍,幾吶部落的族人很難抓到它,所以莫憶兒這麼快就抓回一隻偽鴕鳥,讓幾吶部落的族人很是佩服。但,佩服的還在後面,進入淌崖部落富饒的領地後,莫憶兒把帶著野獸的屍體回來時,所有人都把莫憶兒當成了神靈看待。當然,某些個別的老人除外。
一整天,孩子們都很高興,有獸皮鞋子穿,有好吃的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