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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部分

是否能獲得對等的服務。明朝本來實行的是低稅重賦役制度,把服役視為人的義務。而隨著時代發展,原有的服役制度已經推行不下去,漸漸改為折銀,但是思路上並沒有跟進。認為商人交的稅銀都是活該,只想著索取,沒想著為商人服務,依舊把對方視為肥羊,也就導致兩下的關係漸漸成為敵對。

明朝當下的奢靡之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商人帶動起來。而商人之所以一方面逃避稅款,一方面又揮金似土,大肆揮霍的原因,也與朝廷對商賈近似掠奪的處置方式有關。

弘治年間,珠寶商人馮謙,王通,李祥,王智,夏線兒以莫須有罪名下獄籍沒家產,而在另一條時空線裡,萬曆年間的富翁姚輦因為沒有子嗣,死後諸侄爭產訴於官,最後朝廷下了命令將姚家全部家產充公……天啟年間吳金薄借款兩百萬於朝廷,朝廷不但不歸還欠款反把吳下監。

最慘的則是天啟年間鹽商吳養春,以五十萬白銀助軍餉,結果因為出錢太多,被朝廷認為是肥豬,不但不嘉獎,反把其父子三人關押在監牢裡迫害致死,其妻妾親族皆被追繳產業,以至於家破人亡。

正因為有這些例子,商人們才變得不愛存錢,反正錢存下來,也不能保證兒孫靠著父祖積蓄安渡一生,還不如在自己這輩就花掉,總好過便宜朝廷。由這些人帶動的奢靡風,反過來又影響了天下,導致明朝奢靡之風越來越嚴重。

固然萬曆朝眼下還沒到這麼喪心病狂的地步,但是對於商人的態度也是不保護不鼓勵,尤其沒有保護私人財產概念。商人們交了稅不但得不到官方的保護或鼓勵,反倒有可能因為納稅而被當成肥羊,成為胥吏衙役盤剝的物件。是以納稅積極性不高,對於朝廷也缺乏信任及認同感,也就是情理中事。

范進提出的按納稅額度進行不同程度保護的政策,對於這些商人來說,就是最大的善政。他們未必相信官府的節操,但是大多願意相信范進。畢竟之前牛痘的事,這些人都算是受益人,打馮邦寧的事,也是他們親身經歷。這樣的人,總歸是比普通官僚可信一些。

這也是范進放上元縣的一個優勢,有深厚群眾基礎,尤其是在士紳這個階層裡,他有著足夠好的人緣。如果是像鄒元標那樣放到貴州某個漢夷雜居之地,他縱然有通天手段,也難以發揮出多少作用。

一上午的光景,商賈來來往往,上元境內數得著的大戶,來了七成有餘。大家不但主動完稅,而且全都搶著去當甲等戶。這不光是一個官府保護力度問題,還有一個商業信譽問題。納稅多,證明自己經濟實力強,以後和外來商賈做貿易時,提出自己是官府甲等納稅戶,這本身就是個實力的證明。反過來,兩家店面搶一宗生意,一個是甲等,一個是丙等,客戶選擇和誰合作就是明擺著的事。

再者,經商也好生活也罷,總是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爭訟到官府也是難以避免之事。范進都已經明確表示,要根據納稅多少制定不同級別的保護措施。那一個甲等商戶和一個乙等商戶打官司,輸贏不問可知。

即使有一些人不怎麼想納稅,也得想著要保全生意,或是考慮以後自己不被人打壓以及自己怎麼去打壓別人,是以交稅的,就基本都是以甲等納稅戶為目標。

除去交稅,另一件要談的事便是合作。這些商人原本對與衙門合作放貸的事不感興趣,關鍵是利息太低。可是現在范進表現出來的強勢作風,讓他們不得不考慮,如果不和官府合作,以後這放貸生意能否做的下去都還在兩論。

再者這是個連馮邦寧都敢打的人,怕不是海瑞第二,自己再執行過去的利率,多半也難逃官府的追究,從這一點上考慮,也只能認慫。是以一些商人交了稅,便向范進商討著,自己能不能成為官府指定合作商。

“這件事本官也很為難啊。其實昨天那些話,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