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潘可意最後的記憶是我在公司里加班,一心想要快點完成策劃書。空無一人的辦公室裡只有我噼裡啪啦敲著鍵盤的聲音。
我的旁邊是落地窗,腳下是這個城市美麗的夜景。
一輪圓月掛在空中。
那天好象是陰曆十五。但是至於是七月還是八月,我就想不起來了。我身上穿著白色的套裙,旁邊亮著一盞檯燈,柔和的燈光下,左手腕上淺藍色的水晶手鍊熠熠生輝。那是表哥送給我的見面禮。
再遠處一點,一個機器貓的卡通相框隱藏在燈光照不到的陰影裡,裡面是一張全家福。我在最中間,手裡舉著一個咬了一半的紅萍果。
三
我站在窗臺上,看著安哲鑽進他那輛紅色的蓮花跑車裡,然後揚長而去。我一直看不慣大男人開那麼囂張的車子,一點也不含蓄。不過,說實話,這樣的車子配他倒是滿合適的。
我現在已經知道他的名字了,因為我聽見過他打電話,只要一接起電話,這個滿臉陽光的大男孩立刻變得老氣橫秋,語氣也冷冰冰的能凍死人。他的開場白千篇一律是說:“你好,我是安哲。”
我拍拍翅膀撲騰到安哲的書房裡,直奔他的膝上型電腦,我昨天已經觀察過了,他根本就沒有設密碼,再說即使設了密碼,誰又會提防家裡的寵物呢。
用我的鳥嘴開電腦,它有時要比我的爪子更好用。
費力的把我要找的東西敲上去……鳥爪子加上鳥嘴也不如人的兩隻手好用啊……
仰天長嘆……
就在我累得氣喘吁吁的時候,我終於找到了我要找的東西:
“金剛鸚鵡產於美洲熱帶地區,是大型鳥類中色彩最漂亮、體型最大的一個屬,整個金剛家族可分為四個族系,……其中緋紅金剛鸚鵡的分佈範圍最廣。這種鸚鵡頭肩部為鮮紅色,背羽的後半部為藍色,兩種顏色結合的部位是綠色。在同一屬中,又數它們的體型最大,重約1。4公斤,身長約1米。……”
對照我照鏡子的結果,得出結論我大概是一隻緋紅金剛鸚鵡。
嘆一口氣,接著往下看:
“金剛鸚鵡也被稱做是大力士,主要是因為它的那個啄勁。在亞馬遜森林中有許多棕樹結著碩大的果實,這些果實的種皮通常極其堅硬,人用錘子也很難輕易砸開,而金剛鸚鵡卻能輕巧地用啄將果實的外皮弄開,吃到裡面的種子。除了美麗、龐大的外表,以及擁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剛鸚鵡還有一個功夫,即百毒不侵,這源於它所吃的泥土。金剛鸚鵡的食譜由許多果實和花朵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種類,但金剛鸚鵡卻不會中毒。有人推測,這可能是因為它們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別的礦物質,從而使它們百毒無忌。雖然有這麼高的功夫,但是金剛鸚鵡很膽小,見了人就飛。但從16世紀時,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將金剛鸚鵡帶回歐洲後,它們便變成了人們的好朋友。”
……
“緋紅金剛鸚鵡可以列入世界上最漂亮的十種鸚鵡之一,在種群中會最快獲的人們的喜愛。如果在很小的時候就進入公眾生活,它們肯定會變成真正愛炫耀的一群。作為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大金剛鸚鵡,緋紅金剛鸚鵡對於任何不當的飼養方式都非常的敏感,因此它們有的時候會被稱為”刺頭”。緋紅金剛鸚鵡對環境異常敏感,不適合孤立餵養。它們可以成為最有趣最可愛的家庭成員,但如果在成長的過程中遭遇不當飼養,或者被耍弄,它們會變的頑固且沉悶。野生緋紅金剛鸚鵡的數量持續減少,目前已經收到熱帶環保人士的廣泛關注。”
……
“作為寵物的金剛鸚鵡,如果能給予健康的飲食,有適當從籠子裡解脫的自由,並受到大量的關注,金剛鸚鵡會成為你一生的長期伴侶。這些鳥類都很長壽,平均可達到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