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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7部分

現在讓內閣直接有處置大權,就已經很好了。

內閣的一眾宰相們共同商議奏摺處置意見,最後由首相拿意見。但是皇帝如果對處置有異議,也可以否則。

但相比過去,現在內閣等於直接擁有批紅之權,是把過去票擬和批紅之權加在一起,有憲法保障他們的這個權力。皇帝擁有的最終否決權,但這種否決權畢竟不可能每次都用。

程式上來說,內閣的總領朝政權得到確認。以前,奏章票擬後得放到御前,經翰林院和皇帝硃批,而現在,是內閣直接批示,不用再經過皇帝那邊。皇帝就算要否決,那也是針對某些奏章有意見,整個程式並不會改變。

最後達成共識,翰林院不再有批紅之權,內閣直接有批示之權,而皇帝有否決之權。

結束一天的討論,許敬宗到內閣向張超稟報進展。

聽完了他們今天討論出的結果,張超只是笑了笑。

“內閣負責制,就是要讓內閣總攬朝政,真正的內閣負責。你們提出的這個挺好,至於皇帝擁有否決權,其實加不加都無所謂。”

許敬宗道,“皇帝身為天下之主,當然得有這個權力。”

張超認為,真正有本事的皇帝,其實就算不加這條又如何呢,權力最終是靠人來體現的,皇帝可以透過與內閣宰相們的協商,來達成自己的意願。對於許多事情,皇帝並不一定就要跟承乾一樣衝鋒在前。

不是說當了皇帝就能為所欲為,如果皇帝的想法損害了多數人的利益,那麼哪怕是楊廣李世民這樣大權在握的皇帝,也有推行不下去的時候。而如果皇帝的意見,能照顧到多數人的利益,就算皇帝沒有這否決權,難道就通行不下去?

內閣、議會等等各衙官員,也一樣能夠協調好。

皇帝有權召開御前會議,甚至有權參加內閣會議,本身來說,其實皇帝是一直有參政決策之權的,只不過這個內閣負責制,是給內閣執政更多保障。避免大權旁落,比如落入後宮、官宦或一些權臣之手。

皇帝真要參政決策當然沒問題,若是以後有那些沒什麼能力的子孫當皇帝,那麼他個人沒有本事去協調去掌握內閣朝政,這其實還是個好事。

沒有能力的皇帝,就讓內閣執政好了,免得昏君誤國。

“可如果皇帝沒有否決權,這如何體現皇帝權威?萬一內閣有人專權,豈不無法控制?”

“哪有那麼嚴重,憲章規定,皇位世襲,立嫡不立長,立長不立賢,這是皇位繼承法的根本,而且憲法也保證皇位世襲,誰要是敢挑戰這條,那就是違憲,天下皆可誅之。”

另一方面來說,內閣有九位宰相,一首一次七輔,每個宰相最多連任兩任十年,每一屆還必須改換三分之一的宰相,也就是一屆必須換三個。

哪怕宰相名單是由內閣推選,但畢竟最後是皇帝從侯選人中挑選任命。

如果擔憂宰相不受控,其實張超還有一個辦法。

“以後每五年改選三位宰相,可由內閣、上院、下院各推選三名侯選人,且名單不得重複,最終由皇帝在這些侯選人中,各選出內閣、上院、下院推出侯選人中的一個。”

內閣、上院、上院,各推出三個候選宰相,由皇帝再每家推選人中選一個,且候選人不得重複,這樣一來,能保證入閣宰相,不會是內閣宰相們內定的人。

做為皇帝,要掌權,有的是辦法。

有能力的,自然有辦法掌權。沒能力的,不掌權還更好。

反正憲法既是限制了部分皇權,但也在保護著皇權。

“還有一件事情,有些議員認為,朝廷現在幾千個實封貴族,如果將來所有人都獲得了議員資格,那麼起碼得有五千,若加上虛封爵,起碼得有八千貴族議員。有些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