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這麼點小利益就以戕害對方生命為代價,這樣的自私就太過分了。當然,自私無論大小深淺都是自私。我也特別想追求無私,不過我的確達不到那樣的境界,那是我一生都景仰並追求的境界,那是超越自我的境界。我還得慢慢地修煉,用詩人的話說就是: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真實成熟地活給自己
話題再回到生命這個主題上來。生命本來是泛指,一切生物都是生命。但是,看來,我們還是對人的生命最感興趣,從人的生命延伸到生命的負載以及人性等等。既然不願意或者不能承受生命中這麼多的負載,只好放棄生命。著急地去死就像著急回家一樣,可是,又放不下這邊的親人,怕他們傷心難受等等。說了半天,就是給別人活著呢。甭管是給誰,父母啦,子女啦等等,反正不是給自己活著。這樣活著是不是很高尚?潛在的臺詞是:瞧,我活得這麼苦還在給你們活著,我多不容易啊!然後,父母子女就更加倍地心疼並挽留這高尚的生命。如果活到了極限,自殺了,而自殺的理由也是:給別人減負。或者是:我實在承受不了生命裡的痛苦了,已經到了極限了,只好自殺了。敬請各位原諒吧,理解萬歲。
整個兒一高尚而生高尚而死,反正生死都高尚。不過,恕我直言,我真的不能認為自殺是高尚的。自殺——就是幼稚,要麼就是精神不正常。加繆說的“真正嚴肅的哲學命題只有一個——自殺”;這話也太偏執了,多少有點情緒化。
我在山東郊縣住過一段時間。我當時住在部隊的家屬院,周圍都是農村。農村人教育孩子比較簡單,給你吃飽穿暖就行了。孩子不聽話就打一頓,這是常見的事情。偏偏在我住的家屬院外有個十一二歲的倔強女孩,平常,她媽媽也挺心疼她的,那天,她沒有完成作業,老師在她的本子上批評了她,並且讓家長簽字,於是,她媽媽就打了她一頓,這個女孩一賭氣就跳井自殺了。我親眼看見人們把她的屍體從井裡打撈上來,用一輛毛驢車拉著去埋葬。正是夏天,毛驢車上蓋著一領短席子,蓋住了女孩的上半身,兩條小腿和雙腳都露在外面,在毛驢車上左右晃盪著。她穿的是條碎花裙子,到膝蓋,腳上是一雙粉色塑膠涼鞋,裙子還是溼的,沾在膝蓋上。席子頭那邊露出女孩的頭頂,頭髮也是溼的。她媽媽跟在車後面一路上邊哭邊叨嘮:你怎麼這麼傻呢?你才這麼點的人,活給自己的呀……
說實話,我的眼淚就像你說的,最不值錢。可是,那次我沒有哭,一點都沒有悲傷。我之所以能夠看得那麼仔細,也是因為我的情緒很平靜。我靜靜地看著眼前的情景,沒有一點感動。我當然也沒有想到什麼“生命的意義”等等。我只是覺得,那女孩的死是很幼稚的,這種幼稚我小時候也有過。比如,我捱了打以後,就不吃飯,讓家長著急。因為,我知道,我痛苦的是肚子,而他們痛苦的是心,我就要讓他們心痛。我甚至還想自殺,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幻想我已經自殺死了,想像著父母痛苦哭泣的樣子等等,那時候就覺得特別得意,因為,他們是在乎我的。但是,想著想著,又覺得不能實施自殺,因為,死了就再也活不了了,而生命就這麼一次,這樣為報復父母而死真是太不值得了。雖然他們當時也許會痛苦一時,時間一長就不痛苦了,他們不可能永遠痛苦,而我失去的是整個人生。那時候我才多大點,十歲!太不值得了!於是,我就沒有自殺。所以,現在,當我成熟了以後,我總認為自殺是不成熟的表現。我十歲都能夠想開的問題,那些幾十歲的自殺者愣想不通?於是,我特別為自己的成熟而驕傲。
死亡是生命的彼岸
殘疾作家史鐵生說:“癌症病人所要解決的是面對死亡的懼怕;殘疾人所要解決的是面對死亡的誘惑。”
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把這話調過來說,就是客觀為他人,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