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聖君撒謊道:“昨晚,那些人把我帶到刑房審問,我告訴他們我們在西江月客棧住了好幾天了,因此他們才發覺,有可能抓錯人了,後來又被他們帶回這裡,讓客棧老闆證明我說的事是真的。”
“也難怪,昨晚你為何沒有回來,”現在清楚怎麼一回事了,唐琳對御聖君的那絲擔心,也隨之煙消雲散。
御聖君聽出了她的一些話外之意,“你昨晚……一夜在等我回來?”
“可不是嘛,”消失的擔憂,經御聖君這麼一提,又回到了唐琳心上。她一邊開門,一邊說,“昨晚我可是失眠了一夜呢,一想到你被帶走審問,一想到那些人有可能對你動用酷刑,當時我的心揪得慌。還好你沒事,謝天謝地。”
“讓你擔憂了。”御聖君既慚愧,又心疼唐琳對自己的擔憂,這個女人,再次讓他上心。
門已開,進去前,唐琳望著他,微微一笑,“沒事。”
御聖君問道:“你吃飯了嗎?”
說到吃飯,唐琳立即有了餓意,若是沒有記錯的話,從昨晚到現在,還沒有吃過什麼東西。她摸著腹部,有些不好意思說:“還真沒吃飯。”
一會,二人已經坐在樓下靠窗的位子。
飯菜已上桌,唐琳正有節奏地扒飯,夾菜,嚼動,吞嚥。
御聖君吃得慢,每吃一口,總不忘看看唐琳。她的吃相不緊不慢,非常有節奏,似乎是被訓練出來的一樣。
她到底是哪國人呢?
吃了一會飯,唐琳便放慢了速度,她看看窗外的景色,問御聖君:“這天剛入夜,時候也還早,這夜市正開始吧,想去哪玩呢?”
御聖君從未有過玩心,根本不知道玩是怎麼一回事。但他想,若能和唐琳久待一起,他願意做她想做的事,“你喜歡玩嗎?”
“當然。”唐琳回答得很乾脆,“玩可是我的天性。”
“那你喜歡玩什麼?”御聖君輕聲問。
唐琳滔滔不絕道:“有很多啊,我喜歡逛街,喜歡出遊,喜歡游泳,喜歡打球,喜歡射擊,喜歡上網,喜歡唱卡拉ok,總之,只要又挑戰性的,都喜歡。男女喜歡的,都不限!”
想到她的玩性如此高,御聖君有點吃驚了,但他始終不理解她所要玩的專案,“逛街和出遊,以及游泳,我懂。可這打球,是蹴鞠嗎?這射擊,上網,卡拉什麼來的,又是什麼可玩的東西?”
唐琳嘴角噙著笑,“不能說你笨,那是因為你從沒有聽說過我所說的東西。要不這樣吧,趁夜還早,我們出去逛逛夜市?”
御聖君微笑道:“我是沒問題的。”
二人達成共識,在吃過飯後,他們都沒有回房,直接離開客棧了。
夜空,月明星疏。
西市的空氣,很清新,並沒有因為晚上人群有些擁擠而令空氣混濁。
彩燈齊亮,照耀著西市的每個地方,為這個夜,增添了一份朦朧的美。
離開客棧後,唐琳和御聖君一同慢悠悠在客棧附近的街巷上逛,二人之間所聊的話題,都跟夜市有關。
此刻,唐琳又拿起一個路邊攤的兩位小夫妻說事,“御同志,你說,他們為何如此恩愛呢?”
御聖君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因為他不曾與她恩愛過,所以不知恩愛到底怎麼一回事,“可能是他們彼此都很在乎對方吧,所以才有這樣濃情蜜意的表現。”
“嗯,有可能。”唐琳有同感地點點頭。
從他們身邊走過的,都是淑女才子,彼此相擁而過,唐琳走著走著,越發覺得彆扭,“這大晚上的,出來逛街的幾乎都是情侶,我們好像成了他們的電燈泡了。”
“嗯?”御聖君皺起眉,他理解不了“電燈泡”這個詞,“何為電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