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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自己中意的筆名作為作者署名。

不過,蕭飛羽還是按照漠天浪的提議給他們製作了“檔案”,筆名實名和個人簡潔都記了下來,並且保證這些材料只會在他們自己提出要求或者他們過世的時候才公佈於世。實則是蕭飛羽這樣就掌握住這些人的一些把柄罷了。

之後,蕭飛羽還親自跑了一趟蒙滿皇城最大的書局,蒙滿書局。花了十兩白銀就讓他們大出血,印刷數量為五千萬份!雙月大陸一百多億的人口,五千萬份根本不算多,蕭飛羽覺得按他的父王的想法只在蒙滿皇城發發太沒有意思了,qi書網*奇書要幹就幹得轟轟烈烈些!

蕭飛羽還無恥的對書局的掌櫃說:“這份宣傳材料就取名為《蒙滿時報》吧!別掛著一副苦瓜臉,雖然我只給你十兩銀子,但是可沒有規定你只能免費去發行,也沒有問你要討要各位作者的出版版權費,根據這些作者自己估算,這一期的《蒙滿時報》定價至少可以定為一兩銀子一份,這也是他們給你的指導價,到時候賺得多的話你可不能獨吞哦!還有,記得把筆名給登上,要是賣得好的話還可以跟他們簽約。”

蒙滿書局的老闆簡直要吐血,五千萬份啊,還賺得多不能獨吞,別說不獨吞了,只要不虧本的話,把賺來的錢全給蕭飛羽都沒問題!但是這人得罪不起啊,人家可是奸王之王的兒子!“取名為《蒙滿時報》沒有任何問題,不過我想問問什麼叫做‘發行’‘版權費’‘筆名’“簽約”啊?”

蕭飛羽聽了後,回答道:“這幾個名詞是我們武梟王府之中新來的一個名叫漠天浪的食客發明的,我也是剛聽說,包括這《蒙滿時報》的名字也是他提出來的。‘發行’的意思就是印出來拿去賣;‘版權費’就是這些文章圖畫誰創作就屬於誰,別人要拿去賣錢自然要付版權費的;‘筆名’就是專門用來發表作品的名字,萬一裡面的內容會受到朝廷的追究也一下子查不出;“簽約”就是固定只為你們出作品,你們要付給他們比較好的稿酬。

對了,漠天浪還要我轉告你們,你們一定要記得在每份《蒙滿時報》上都印一個‘防偽商標’,以防那個叫什麼,哦,想起來了,叫做‘盜版’!也就是給自己做個獨特的標誌,人家要拿去翻印很容易被區別出來的意思。

至於運輸你不必擔心,我會安排皇朝驛站的人處理。遇到什麼問題你可以去問我們府中的食客漠天浪,我已經授權他全權代表武梟王府處理這份《蒙滿時報》的一切事宜。”

七天之後,《蒙滿時報》在幾天的宣傳,同一時間在蒙滿皇朝各大城市上架銷售,揭開了它神秘的面紗。雙月大陸歷史上的第一份雜誌就這麼誕生了,《蒙滿時報》、蒙滿書局、名譽主編漠天浪、筆名、防偽商標、版權費、簽約等一系列新潮的名詞伴隨著本期雜誌的主人公莫在劫一起出現在了世人的視角之中,給他們以強大的震撼。

以前莫在劫的宣告雖然在雙月大陸都有流傳,但是那種流傳都是口頭傳述,絕沒有現在的《蒙滿時報》這種專刊類的直觀。武梟王府中的這些食客的文辭絕對是功底極為深厚的,那些畫師的工筆也是非常不錯,再加上莫在劫、雅芝、詩柳等人誰人的相貌不是帥哥靚女呢!其中所包含的詞曲更是品質極高。

可以說無論文學價值、觀賞價值都非常好,在上市的當天,預售的一千萬份就銷售一空,一天的時間裡啊,蒙滿書局的入賬總額就達到一千萬兩白銀!當天夜裡到第二天晚上隨著各地一封封銷售情況的飛鴿傳書送到。蒙滿書局的老闆嚴重發出的都是銀光閃閃,一天,不計成本,整整入賬一千萬兩白銀,蒙滿書局幾十年也不過這些銷售額!如果接下去的那四千萬冊也賣出去,就還有四千萬的收入啊!幾代幾代經營書局的他,怎麼也沒有想到會這麼賺錢。

當他極為激動地吧這些情況彙報給代表武梟王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