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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這個不祥的房子竟然開價這麼高!簡直是敲詐!”

“對不起,不能便宜了!不過您說這是個‘不祥的房子’是什麼意思?”我沒有遺漏他話中的每一個字。

“你難道不知道?”約翰遜太太對我的“無知”感到萬分吃驚,“三年前,格林一家四口人全被謀殺了,警察除了發現血跡之外連屍體都沒有找到,至今都毫無線索,兇手還在逍遙法外!”

“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我對這幢別墅的“歷史”大吃一驚,不過也難怪,既然從未謀面的堂叔公會把這幢別墅留給我,可見一定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由於我不肯降低房租所以這筆交易自然沒有談成。

匆匆送走約翰遜夫婦之後,我開始瘋狂地搜尋整幢別墅,我希望能找出讓我相信約翰遜太太所說故事的證據。

可是我什麼也沒有搜到,除了灰塵之外我什麼也沒有找到,等等,那是什麼?我發現牆角的那堆雜物後面似乎有些什麼東西。我懷著好奇心推開了雜物。

“我的上帝!”牆壁上有一灘暗紅色的血跡。我伸出手去觸控,那確實是血跡,由於時間久了慢慢變成了暗紅色。我覺得自己猶如在冰窖一般,渾身瑟瑟發抖。我此時才終於明白我的遺產只不過是別人由於無法脫手而處於無奈的施捨。突然我有了個想法:不如把這個兇殺案寫成小說。

這種大膽的想法頓時讓我精神百倍,接著我開始構思小說,之後的幾天裡我都忙著跑圖書館查閱當地三年前的報刊,不停地收集資料,當一切準備妥當之後,我開始動筆寫我的小說。

從我搜集的資料中得知,1999年,格林一家,從父母到才5歲的大兒子和剛5個月的小女兒全部失蹤,在別墅中除了找到血跡之外什麼也沒有,警方推測他們很難有生還的希望。但是很多人都傳說他們是被人殘忍殺害的,更有甚者說因為冤魂不散,這個別墅因此成為不祥之處,

而我想到了一個奇妙的假設,假設自己是那個兇手,以第一人稱來寫這篇小說,我相信這種手法會吸引讀者同時也會吸引出版商。

我為了專心搞創作幾乎廢寢忘食、沒日沒夜,我拼命地趕稿。這期間竟然沒有人來打擾,我開始還沒在意,可是我的口袋中的錢在一點一點變空,我開始意識到恐怕沒有人願意租這幢別墅了。可是現在連租都沒有人想租更何況是是買了!這幢別墅是租也租不出去,賣也買不出去,這樣的遺產對我而言又有何用啊?不過萬幸的是小說我已經寫好了幾章節,假如被出版商看中的話,生活費是絕對沒有問題了。

天一亮我就醒了,今天是我決定與出版商見面的日子,我將帶上我的新作,希望能得到他們的青睞。

當我一切就緒準備出門的時候,發現門口有一個體形高大的年輕人正準備按門鈴。

“您好,我叫斯圖坦特·布萊爾,我看到門上掛著‘有房出租’的牌子,所以就進來看一下!”年輕人誠懇的綠色眼睛望著我,這個年輕人真得很高,以我176cm的身高只到他的下巴處。

“對不起,布萊爾先生,我現在正要出去,你可以給我留個電話號碼,等我回來再和你約時間,這樣可以嗎?”他來的還真不是時候。

“啊,沒關係!是我打擾了!”他一邊說著,一邊寫下了他的聯絡號碼。

“對不起,我想見迪迪安小姐,請您通報一下。”我趕到一家出版社,而我說的那位迪迪安小姐則是這裡的老闆,是這地區有名的出版商。

“對不起,她不能見你!”秘書已經是第四次和我這麼說了。看來那個迪迪安小姐是根本不想見我。

“請你告訴她,這個小說是真實的故事,決沒有半點虛假……”我對著這個秘書大吹特吹這篇新作的真實性,以此能夠吸引迪迪安小姐接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