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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部分

中國海軍仍然把這個戰果記在了他的名下,因為這是李向龍最後一次駕駛戰機參與戰鬥。在他返回“秦始皇”號之後,馮承乾就下了命令,禁止他再次架機參戰。

第一枚炸彈的命中點在“蒼龍”號的艦島左側,直接穿透了飛行甲板與機庫甲板,在士兵居住艙內爆炸,並且引發了大火。只是這枚炸彈除了把飛行甲板開啟了一個直徑約十米的大窟窿之外,並沒有造成更大的破壞,主要是爆炸點離油庫、彈藥庫都太遠了,附近沒有易燃易爆物品。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枚炸彈的威力有點過。

要知道,五百公斤級航空穿甲彈在設計的時候是用來對付主力艦的,只是在後期才考慮到對付航母。

顯然,對付戰列艦與對付航母的炸彈有著明顯區別。

最大的不同就是,航母的水平裝甲薄弱得多,甚至沒有水平裝甲,而戰列艦都有較為厚實的水平裝甲。

當時,彈藥廠的工程師想出了一個較為簡便的方法,即為炸彈配備兩種引信,對付戰列艦時使用延遲五百毫秒的引信,而對付航母時使用延遲一百毫秒的引信。為了簡化生產與降低成本,後來又把這兩種引信整合到了一起,並且透過一個用螺絲刀扭動的轉向開關,由勤務人員在裝機前鎖定。

可以說,這是非常先進的設計理念。

問題是,這也產生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即航空勤務人員在為炸彈設定引信的工作模式時,往往犯低階錯誤。

以當時的情況來看,擊中“蒼龍”號的那枚炸彈的引信就設定錯誤了。

如果延遲一百毫秒爆炸,炸彈肯定會在機庫內起爆,而不會在穿透了有裝甲加固的機庫甲板後再起爆。如果炸彈在機庫內起爆,結果將截然不同。全文字無廣告別忘了,“蒼龍”號在此之前也在為攻擊中國艦隊做準備,同樣把大批裝滿了燃油、掛好了彈藥的戰機放在飛行甲板上,直到戰鬥打響,“蒼龍”號上的航空勤務人員才忙不跌的把這些戰機送回機庫,並且放出油箱裡的燃油,取下掛在好的彈藥。問題是,在一個小時之內,根本不可能做完所有事情,而優先處理的肯定是放出燃油。結果就是,當時“蒼龍”號的機庫內有很多取下來、但是沒有來得及送會彈藥庫的魚雷與炸彈。

可以說,如果這枚炸彈在機庫內爆炸,結果將是災難性的。

大概一分鐘後,“蒼龍”號捱了第二枚炸彈。

這枚炸彈的命中點與第一枚炸彈非常接近,就在艦島上。這也可以理解,俯衝轟炸機在投彈的時候,飛行員會無意識的瞄準極為醒目的艦島,只有像李向龍這種優秀的飛行員才會瞄準飛行甲板的中點。

因為在艦島上爆炸,所以這枚炸彈沒有對航母造成多大損傷,卻一下炸死了包括艦長在內的上百名官兵。

這下,“蒼龍”號上亂成一團了。

過了大約半分鐘,“蒼龍”號遭到了最沉重的打擊,也就是來自水下的攻擊。

第一條魚雷的命中點在“蒼龍”號右舷離艦首大約三分之一個艦長處,爆炸點離水面大約四米。前面已經提到,當時還沒有磁感應近炸引信,魚雷採用的是碰炸引信,定深都低於目標戰艦的吃水深度。因為設定魚雷的航行深度得在起飛前完成,而魚雷不一定會用來攻擊航母等大型戰艦,也有可能用來攻擊巡洋艦等戰艦,所以定深一般比輕巡洋艦的最大吃水深度少零點五米到一米。也正是如此,中國海軍在這場戰鬥中,所有航空魚雷的定深都設為四米。

可以說,魚雷對戰艦的威脅要比炸彈大得多。

主要就是,魚雷直接攻擊戰艦的水下部位,只要命中就能造成大範圍進水,甚至能導致艦體斷裂。

按照日本海軍的理論,一條魚雷頂得上三枚炸彈。

事實上,魚雷的威力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