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太近了,近得讓李向龍措手不及。
顯然,斯科特艦隊也發現了那架水飛機,而斯科特做的第一件事情,肯定是讓戰鬥機升空。
那麼,攻擊機群到達的時候,斯科特艦隊空已經有不少戰鬥機了。
可以說,對航母戰鬥群而言,過近的交戰距離並不是好事。如果斯科特能夠及時出動足夠多的戰鬥機,那麼李向龍發起的第一波攻擊就不見得能夠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甚至有可能無法重創其艦隊航母。
當然,斯科特也別想在第一時間發起攻擊。
道理很簡單,如果他在第一時間發起攻擊,就不可能出動足夠多的戰鬥機,也就不可能確保艦隊航母無恙。只要航母遭到打擊,哪怕只是飛行甲板被破壞,斯科特也將失去攻擊能力。
問題是,李向龍也不可能立即發動第二輪攻擊。
要知道,李向龍準備的第二批轟炸機與攻擊機,此時還在機庫裡檢修呢,都沒有裝填燃油與彈藥。完成起飛準備工作,至少需要一個小時,而第一波攻擊機群顯然不可能在斯科特艦隊空呆一個小時。
如此一來,斯科特就有可能在頂住了李向龍的第一輪攻擊之後發起反擊。
當然,得有一個前提,即斯科特已經為攻擊做好了準備,而且在遭到李向龍的第一輪攻擊時沒有太大損失。
雖然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能排除。
這樣一來,李向龍在發起第二輪攻擊之前,就很有可能遭到反擊,而他首先得做的是加強艦隊防空。
顯然,李向龍不可能及時出動第二支攻擊機群。
可以說,在一瞬間,李向龍就考慮到了這一結果,因此他才讓作戰參謀去聯絡兩艘快速戰列艦,讓其做好戰鬥準備。
一百八十七公里,對於航速超過三十節的戰列艦來說,也就是三個半小時的航程。
如果艦隊航空兵沒有能夠在三個小時內打垮斯科特艦隊,那麼兩艘快速戰列艦就有用武之地了。
當然,這也只是以防萬一。
三個小時,已經足夠李向龍來安排航空作戰了。
關鍵就是,第21艦隊還沒有被斯科特派出的偵察機發現。
當然,情況也不是很理想。
天亮之前,就有一架偵察機從第二艦隊空飛過,而且被發現了。雖然當時的情況有點混亂,即第二印度洋艦隊裡的偵察機也正在升空,因此航母的英軍官兵並沒有聽到那架偵察機發出的噪聲,反而是附近護航戰艦的瞭望員聽到了。收到報告,斯科特還有點將信將疑,逼近他出動的偵察機也正在爬升。只是,斯科特沒有大意,而是安排戰鬥機在天亮之後就升空巡邏。
只是,斯科特的安排還是晚了一步。
第一批戰鬥機升空後不久,還沒有到達巡邏區域,那架中國艦隊的水飛機就出現在了第二印度洋艦隊空。
這下,斯科特傻眼了。
顯然,中國艦隊就在附近,而且離得並不遠。原因很簡單,水飛機並不適合執行遠距離偵察任務,一般就在艦隊附近活動。根據斯科特掌握的情報,中國海軍的水飛機很少到離艦隊兩百公里之外的地方活動。
也就是說,中國艦隊應該在兩百公里之內。
問題是,就算知道中國艦隊就在附近,斯科特也得首先安排戰鬥機升空,加強艦隊的防空力量。至於何時攻擊中國艦隊,則需要等到偵察機發回訊息。斯科特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他派出去的偵察機能夠找到中國艦隊。
結果就是,斯科特繼續讓戰鬥機升空。
在接下來的十多分鐘裡,第二印度洋艦隊裡的所有戰鬥機都從航母起飛了。
這個時候,斯科特犯了一個極為嚴重的錯誤,即沒有擴大戰鬥機的巡邏範圍,反而把防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