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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只要不累贅。

而這卡子很有些像我以前常別的那種水鑽的亮閃閃的花卡,點睛之筆的安在我頭上後,滿意地看看鏡中,又是一個精神俐落的自己(說起打扮,自己雖然吃比穿重要,但對於裝飾還是很有天賦的,必竟自己是搞設計的,對顏色有絕對的敏感,對穿著也有絕對的眼光)簡單中見清爽,是我對裝扮的要求。

不管好看不好看,一定要顯得有精神,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重新坐回桌邊,“好了,沒有什麼再惹你笑的地方了吧?閣下開門見山地說吧!”

“說?”對方有點不明所以。

我指指他放在桌上的告示,“難道沒有看上面寫的什麼?”

他呵呵地恢復笑臉,這麼愛笑?臉上不會抽筋嗎?微笑服務若有他的一半,各大服務行業的業績一定會飈升,至少我笑得久了,面部肌肉會痠痛。

“在下初看這文筆,很是好奇誰能寫出如此奇怪的話來,見原來是姑娘你後,便一點也不奇怪了。”他沒有直達重點地扯著。

“我只是沒有文縐縐一通,言簡意賅,也希望你能切入主題,說重點!”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如果他來的晚一點,讓我啃到那兩隻玉米的話,我可能會態度好些。

“嗯,那個,在下不明白,倒底姑娘要在下說些什麼?”他用疑問的眼神盯著我,又是一個眼睛會說話的男人。

可惜,他長得有些太出眾了。

“說你丟了何物,具體特性,顏色、材質等等等等,如果還不明白,就只能說明你是在裝傻。”我把一根指尖放在茶杯的沿口處畫著圈圈,歪著腦袋看著他,口氣帶了十足的嘲諷,他分明是個聰明人。

對方果然聰明,“佩,圓形,玉質,黃綠色,性溫,中間鏤刻兩隻蝙蝠嬉戲,一——”

分毫不差,真正的言簡意賅,就像陶淵明寫的那篇歷史上有名的短文章,通篇只有25個字,而他的描述,絕對的沒有費話。

“很好,完全對,你傍晚時分再過來。”我起身,作出請他出去的手勢。

他意外,“姑娘既說在下描述得很對,為何要在下傍晚再來?”他肯定還想問我為何不當下歸還他那塊佩,不過他還是很要面子地沒有直接說。

我笑笑,“你也別見怪,想問你目前可在這客棧投宿?”

“在,離姑娘這間不遠,轉過迴廊,右拐第五間天字號房。”他坦坦然地回答。

果然也是個有錢的主,這店裡分了天、地、人三個級別的住房,“人”字號最普通,而他也住在“天”字號,可見身家不錯。

“那你是單人投的店,還是夥同了他人?”我又問,且看他怎麼回答,我問這可不是無聊的發問,有我的意圖。

他的白牙又露:“沒有旁人,在下的夥從不在本棧,只在下一人獨住這裡。”

旁從?難道他在這鎮上還有跟班之類的?

我聳聳肩,為他解惑:“雖然你說你是一人投宿這裡,但難保不是知曉他人丟得了此物前來冒領,別生氣,我只是盡本分地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

我故意停了一停,讓他消化消化我的話,然後繼續:“既然不是有夥伴,拋開是同伴丟失的可能,也有另外一種情況,比如說是有人丟了這塊佩後,向你打聽過此物,使你很瞭解此物的特性,就會歸回冒領的可能了。”

我的話很不中聽,但我仍然繼續:“所以請你耐心地再等待,如果傍晚時分再未有其他人前來認領,便可證明是你的失物了,對不住,先請吧。”

說完觀察他的表情,意外地看到他的反應竟然還是能笑得出來?明明已指出他有冒領的可疑性呀。

“姑娘說的有理,只是在下午時與姑娘初見時,腰間別了這塊佩,難道姑娘沒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