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她,不讓她被這些死氣所侵蝕。
當然花鏡也是如此。
但是他們還是必須速戰速決,找到那另外半片荊棘之心後,儘快離開這裡。否則在這裡待得越久,對他們越不利。在埋骨森林裡生命之力的損耗是非常快的,因為他們無法從周邊環境中獲得新的生命能量的補充。
這裡是不死生物的樂意,只有不死生物。
但是精神力強度已經今非昔比的可可,在這一片死寂之中,感覺到了一點微弱的生命氣息。她知道,那就是她所要尋找的另外半片荊棘之心了。
向著那個生命氣息傳來的方向。可可跟花鏡直接走向了埋骨森林的深處。
一路上偶爾會碰見幾只骷髏、幾隻巫妖、一兩隻殭屍,但這些對可可和花鏡來說完全構不成威脅,輕而易舉就將它們消滅了。
但是在距離那個生命氣息越來越接近的時候,他們才真正遇到了麻煩。
之前遇到的骷髏啊、巫妖啊什麼的。都是零零散散的幾隻,但是這次遇到的骷髏,卻是整整整齊齊的一大隊,大概有兩、三百隻左右,擋在了他們前進的道路上。而且還全部都是齊刷刷的等級頗高的黃金骷髏。
在黃金骷髏的旁邊,還有一隊亡靈騎士,大概有十幾個左右,身上穿著黑色的盔甲,騎著那同為亡靈的妖馬。
在他們的正前方,還飛著一隻人頭鳥身的女妖。
很顯然。這支頗具規模的不死生物大軍,是被誰組織起來的,專門來攔截對付他們。
可可突發奇想,要是將這些黃金骷髏全部敲碎了,可不可以將它們的黃金肢體揀出去賣啊?
好吧。即使是在這樣危險惡劣的環境下,還是改不了她的財迷本色。
“來者何人?”領頭的一名亡靈騎士用極其沙啞的聲音問道。
花鏡本來不想跟他們廢話,直接拉出長弓,就想放出魔法箭解決掉它們的。但是被可可及時阻止住了。
這裡是埋骨森林,毫無生機的環境,對他們這樣的血肉生命來說是非常不利的。但是這裡卻是這些亡靈生物的樂園。真的這樣大規模地動起手來,他們不一定吃得消。
誰知道會有多少源源不絕的亡靈生物湧來呢?
他們來此的目的不是殺戮。而是找到荊棘之心後,儘快離開。若是不甚陷入不盡的廝殺泥沼中而無法脫身,那對他們來說將會是非常危險的。所以不動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要隨意浪費魔力。在這裡,魔力就是他們的生命能源。
“你們為什麼要攔住我們的去路?”可可作出不解的樣子問道。
亡靈騎士大概是沒有想到眼前的這個小女孩,居然能夠如此鎮定自若地跟他對話。反而是愣了一下。但隨即他就反應過來,一本正經地回道:“這裡是斯坦利大領主的領地,你們擅自闖入,等著接受懲罰吧!”
那飛在半空中的人頭鳥身的女妖用尖利的聲音嗤笑道:“你還跟他們廢話那麼多幹什麼,還不直接殺了他們?啊。新鮮的血肉啊,有多久沒有聞到新鮮血肉的香味了!可惜就是太少了點,才兩個,連塞牙縫都不夠!”那女妖說著,還伸舌頭出來,添了添嘴唇。
領頭的那亡靈騎士抬頭望向半空,罵道:“蠢貨,他們能從埋骨森林的外圍順利走進森林的中心,足以見得他們不是普通的人,你以為你說殺死就那麼輕易殺得死的嗎?”
喲,看不出來這森林中心地帶的亡靈生物,居然還有些腦子的。可可她還以為這些不死玩意們只會本能地殺戮吞噬咯!
可可突然道:“如果我想見見你們的大領主的話,該怎麼樣才能見到他呢?”
亡靈騎士又是一愣,難以置信地問道:“你想見我們大領主?”他上下打量著這個膽子大到難以想象的女孩,“你要見我們斯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