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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知道你眼光高,一般東西看不上眼,這可是我精心為你挑選的。來,試試這件裙子。”

我開啟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取出一條金黃色絲綢晚禮服長裙。

“長慶,金黃色是不是太扎眼了?”

“這不是讓你穿著逛大街的,是讓你演出時穿的。不過在家裡你要是穿給我一個人看我也不反對。”

這件晚禮服裙款式新穎,美觀大方,穿著方便,兩條絲綢吊帶掛繞在脖子上,在右側肩膀上紮成一個蝴蝶結,既莊重大器,又落落大方。

她穿上後我眼睛都直了,這條裙子穿在她身上是那麼合適!

我從鞋盒裡拿出一雙金色夜店高跟鞋說:“有了好衣服就得有好鞋,再試試這雙鞋,看與裙子配不配。”

她有些黯然神傷道:“兩條連路都不能走的廢腿,你就是給它穿上再漂亮的鞋,它依然感覺不到,到是糟蹋這些鞋了!”

我親自給她邊穿鞋邊說:“你不是特別愛自己的這兩條腿嗎?它支撐了你二十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現在它退休了,你就不關心它了?”

“不是不關心,我是覺得這雙腳不配穿這麼高檔漂亮的鞋子!”

我認真地說:“看來有必要好好給你上一課。鞋子並不是簡單的護腳物,也不僅僅是一種裝飾品,對女性來說,它是一件性感的外套。女性的腳有一種天然誘人的意味,再配上漂亮的鞋子就相得益彰,而各種時髦的鞋子就是女性腳上的藝術品。西方女性有百分之八十的人,買鞋子是為了增添自己的魅力,她們認為這是一種時尚的感召。我這麼說,你該明白鞋子對女人的重要性了吧?”

她笑道:“想不到對鞋子你還這麼有研究,我說不過你,就依你吧!”

當我把另一雙酒紅色高跟船鞋套上她的腳,她感嘆道:“要是能穿著這雙鞋,站著和你一起走上結婚的紅地毯,將是我這一生最大的夢想!”

我摟著她動情地說:“馨怡,我一定讓你實現這個夢想!”

現在我與馨怡的關係早已超越了她的初衷,但直到向她表明心跡前,我們之間也就是男女互相需求的互補關係。既然我們彼此相愛,在同居兩年多之後,一個四十幾歲的老男人與一個小我七、八歲的大齡剩女談起了戀愛!

作者有話要說:

☆、七

既然我把要娶馨怡的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就應該拿出行動來。

以前我不敢主動和文嫣談離婚,是捨不得分給她一半財產。現在我想開了,人離開錢,廢物一個;錢離開人,廢紙一張。與自己相愛的人在一起,過有滋有味的生活才最重要。

我與文嫣談了兩次,她痛哭流涕的求我不要與她離婚,說願意痛改前非,好好過日子。

這事一時半會也解決不了,我答應給她兩個月時間考慮,如果到時她還不同意,只能走司法程式。

文嫣用幽怨的目光盯著我:“你就那麼喜歡彈鋼琴的那個癱子?寧願和我離婚也要娶她嗎?”

我心裡一驚道:“咱倆最好各掃門前雪,我愛娶誰是我的自由,誰也別干涉誰,就象當初我不干涉你那樣。”

雖然我心裡也不好受,但已別無選擇,下定了離婚的決心。

她冷哼道:“咱們走著瞧!”

。。。。。。

這天晚上,馨怡趴在我懷裡,我們談了很多,也談了很久。

她問我:“為什麼你會愛上一個不會洗衣做飯、不能給你生孩子,還是個坐在輪椅上的癱子?”

我說:“女人天生就是用來愛的,被愛的時候別問什麼理由,愛是沒有理由的。男人可能會對滿大街濃妝豔抹、花枝招展的女人多望幾眼,但絕對不會把心交給這樣的女人。相反,一個不加修飾、落落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