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而且方暢那個人看起來冷冷的、酷酷的,不像是會沒事打電話跟人哈啦的那種人;而且,他也沒跟她要呀!
交往了十天……不對!是十一天又四個半小時了,他從來沒有打過電話給她。如果不是曾經送過一次便當給她的話,她差不多要懷疑他根本沒把她放在心上。可是……自那一次送餐失敗後,彆扭的他就再也不肯送了,真是愛記恨的小孩!
不過每天中午她去大眾食堂用餐時,餐廳歐巴桑都會轉進去廚房裡端出一盤為她特別烹煮的好料給她,並對她擠擠眼,像與她共享著什麼不偽人知的秘密似的。害她好害羞哦……
這樣的他,到底算是在乎她還是不在乎她呢?
每天下班,她都會忍不住偷偷到大眾食堂去看一下。她有聽從方暢的話,沒有再到後巷那邊走動了。她直接搭電梯下去,從餐廳的入口進去。如果大門還開著,代表他人還在裡面;如果大門鎖上了,也就是說他已經先走了。
她遇到他三次,其它大多撲空。
若遇到他的話,他會帶她去吃晚飯,然後送她回家,就像是全天下正在交往中的情侶那樣——她忍不住傻兮兮的笑著。
可是沒遇到他的時候比較多。找不到他時,他彷彿就像從人間蒸發掉了一般,留給她無以名狀的失魂落魄,心頭空蕩蕩的飄回家,然後一直瞪著電話,直瞪到必須睡覺才罷休。但就連睡覺也都不安穩的反反覆覆醒來、睡去幾次,每一次睜眼都以為已經是天亮,卻發現天還好黑,只能命令自己快點睡著,明天還有好多事得做。
唉!喜歡上一個比自己年紀小的男人,大概都得有某種程度的認命吧?她勢必得是付出比較多的那一個。
他的在乎沒有她的在乎多。
他的喜歡沒有她的喜歡多。
他可能偶爾才會想起她,可是她卻好常好常想起他。
……唉。
男人在愛情上好像都是比較得利的那一個。
以前她看著前任上司面對感情的冷淡態度、看著上司的女友這麼愛他,愛得委屈都無所謂,覺得愛情這事,是說不得公平的。有的人會幸福得理所當然,視得到為天經地義,絕不會吃苦;而有人卻是在愛情裡卑微、吃盡苦頭了,卻還是抓不到關於幸福的一片邊角。
雖然說,前任上司與他的女友最後還是成為有情人,也終成眷屬了。
那麼,她呢?她跟方暢會是怎樣?
會是這樣嗎?她追,辛苦的追,而方暢卻開始覺得煩了,因為他沒打算有太多的投入;他一向討厭女人的不是嗎?
要真是那樣,她該怎麼辦呢?
如果戀人當失敗了,她還有辦法若無其事的跟在他身邊,當他的好朋友,一心想著在各方面幫他,不管是幫他功成名就,還是幫他……追求到真愛……她可以嗎?就算為了報答恩情,自己真的可以做得到嗎?
她不敢再往下想!
啊啊啊啊!不要想了!與其想這些沒用的,還不如趁時間還不算太晚,衝去家電用品店買支來電顯示的電話好了。現在才十點四十分,有一些店家是十一點才打烊的,她跑快一點就可以順利買到。
即想即行,她抓了小皮包就要往樓下衝去,可是開啟大門時,心中又不免有絲猶豫——如果這時方暢打電話來,而她卻沒接到的話,怎麼辦?
她回頭瞄著電話,瞪著它好一會。它跟先前四個小時一樣相同的安靜,靜得像是它從沒被插上電源。
沒插電?啊!會不會是沒插電?還是插頭松落了?
她馬上衝回屋內,就要趴在地上找電話線,這時,鈴——電話聲像轟天雷般的響起,把她驚跳得半天高,心臟也差點嚇得吐出來。
一手撫著胸口,一手火速接起電話叫:“喂?喂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