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上幾下便會難以為繼,但在羅開先手中,卻與一根竹竿沒甚區別。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劍如同長刀一樣堅固鋒利,按照羅某人和大匠們的認識,比之傳聞中的太阿神劍也不遜分毫。
人悍、衣靚、劍厲,針對這場比試,若說羅某人此刻有所欠缺的,就是沒有習練過什麼劍法之類。
只是,這是個現實的世界,所謂的劍法,什麼挑、刺、撥、削,什麼劈、砍、剁、戳等等所謂劍法基本招數,無非就是前人匯總與歸納出來的殺人技巧而已。
而對於羅開先這樣一個傢伙來說,飛花摘葉當然是胡扯,但用樹枝石頭作為殺人的兵器卻也不是難事——石頭鑿腦袋樹枝戳喉嚨。後世作為戰場上的多面手,他可不是隻會熱武器的,若講人體功能與致命要點,在這個時代,又有多少人能比他更清楚?
至於冷兵器,他在後世或者很少用,但飛刀和匕首格鬥術同樣是從未缺少過的武器,而且至少是精通級別。
到了這個時代之後,他把曾經拳術中的一些用法揉入了長刀戰法之中,雖是不夠凝練,但力量和速度的優勢已經使得他很少在騎戰上遭遇對手,眼下的長劍戰法也是同樣道理。
配合他自身的力量與爆發力,再借助長劍的重量,他只需用長劍做劈砍,都很少有人能正面相抗。
當然,對於羅某人來說,也不是沒有遺憾的事情。
隨著他的地位日益提升,需要他親自動手殺戮的機會越來越少,很多時候,沒等敵人接近他的身邊,就已經被外圍計程車兵解決,雖說羅某人希望培訓出一隻強力的戰鬥隊伍,但面對這樣的情況還是有些不喜。只是,不喜也沒辦法,他總不能自打嘴巴,讓手下放任敵人到跟前讓自己“過癮”吧?
於是,他訓練自己的時候,只能選擇與親兵或者其他強手對抗,很可惜,面對他這個主將,手下們多數不敢和他“玩真的”,當然,即便“玩真的”,也遠不是他的敵手,用句時下的話語來形容,就是“忒不爽利”。
所以,這次趙宋之行,對於羅某人來說,可稱得上是一次難得的“逃脫樊籬”,而眼下的刻意對陣野利悍石,與其說是幫李德明去掉桎梏,其實更多的是他想試試這時代東方人的身手戰力。
而對比羅開先,野利悍石其實也不是等閒之輩。
這時代的草原部族首領,可不是後世草原上蒙祖蔭作威作福的所謂旗主盟主土司族長,更不是仗著金錢權勢就能夠吆五喝六的滿腦腸肥,除了血統之外,他們的頭腦和武力都是一時之選——無腦的蠢貨早就死在敵人手裡,沒有力量和智慧的頭領血脈頂多保證在族內不受欺侮,但想掌控權力?不被別人當面搏殺就是好事,背後捅刀子也並不鮮見。
作為在草原上爭命的戰士,現年不過三十八歲的野利悍石可說是身經千戰的老戰士,從十幾歲能夠提得動戰刀那天起,無時不刻地都在與人廝殺,所以比起涉獵廣博的羅開先,專精刀箭的野利悍石怎也算不得庸手。
他的長刀重約十六斤(唐斤),三指寬三尺長,形制為唐橫刀的改進型,因為吞口裝飾有猛虎紋樣,所以名叫虎咆刀,這並非党項內部打造的劣貨,也非征戰而來的舶來品,而是傳自祖上由大匠精工打造的上品。
說來也是矛盾,經常在李德明耳邊叫囂著要恢復“大魏”輝煌排斥漢人的野利悍石,身上繼承的卻並非是什麼“大魏”的榮光,而是漢人建立的大唐定難軍的舊例,無論個人的刀兵戰法,還是群體的陣戰兵略,莫不如此。
好吧,話題有些跑偏,兩個刀頭舔血的男人比鬥廝殺怎也不會這樣長篇大論。
事實上,當羅開先抽出長劍叫陣野利悍石的同時,整個坡地的氣氛就變得突然緊張了起來,除了李德明和他那一系的人還勉力保持著鎮定,餘者紛紛刀出鞘箭上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