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僱用經理,因之企業組織擴大,超過本人耳目足以監視的程度。(三)技能上的支援因素,如交通通訊等共同使用,於是企業之經濟力量超過本身的活動範圍。以上三個條件,全靠信用支撐,而信用不能沒有法律作保障,法律之能將私人的事當做公眾的事情看待,乃是兩者之間,有利害共通之處。可見這種做法,既成社會風氣,必有思想上的根據,而不受宗教信仰的束縛。所以資本主義的展開,必定要牽涉很多很多的因素,而也不是所謂“生產關係”或是“資本主義的精神”可以網羅無餘。
明代史和其他因素給我們的新認識(5)
這種解釋是技術上的檢討,近於史密斯(Adam Smith)在《原富》裡面說的以商業組織的辦法代替農業組織的辦法去“加強人民的財富”。
以這樣的眼光看歷史,資本主義的先進,為義大利的自由城市,而其中的翹楚則是威尼斯。這些城市的自由,乃是因為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本身在德奧,不在義大利)爭權,兩方顧盼不及,很多城市就在實際上取得獨立的地位。威尼斯城在海中,大陸領域的農業生產不甚重要,城中鹹水又不便製造,中世紀貴族,多已變成紳商財閥,勞工問題,則以奴隸及移民解決,對於天主教內不許信徒放貸生利的教規,就裝作沒有看見,也沒有人提出抗議。這樣一來整個國家就是一個城市,整個城市就是一個大公司。所有商業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業船隻也就是海軍。1380年威尼斯打敗熱那亞,成為歐洲海上霸王,去明代創立才十二年。它的精悍,乃是因為它組織之簡單。可是因為它沒有生產基礎,所以它的霸力不能持久。土耳其佔領君士坦丁堡,葡萄牙航行於好望角,使威尼斯力量降低,事在明代景泰、天順、成化、弘治年間。可是16世紀文藝復興時,威尼斯仍是歐洲最輝煌的城市,它仍執歐洲商業之牛耳。直到16世紀及17世紀之交,這地位才為荷蘭獲得。
荷蘭正式國名為“尼德蘭王國”(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歷史書中或稱The Dutch Republic或United Netherlands)。荷爾(Holland)不過為其聯邦內七個省之一省(今則十一省)。但是這個國家在17世紀初年獲得獨立地位時,荷蘭人口占全國三分之二,又供應聯邦經費四分之三。尼德蘭因抗拒西班牙政府及參加宗教革命才聯合全體荷民成為獨立國家,過去無統一國家和社會的經驗,經濟發展尤參差不齊。顯然荷蘭因阿姆斯特丹成為工商業先進,尼德蘭境內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紀形態,為落後的農村機構,不能以同一法律在全境施行,是以乃行聯邦制,大事由聯邦決定,其他由各省自理,開現代國家雙層政治的先河。初時荷蘭這一省還堅持它有獨立的外交權;新國家的海軍也是由五個海軍單位拼成Clark,The Seventeenth Century,pp�36,55,,Herbert H。,ed�The Low Countries in Early Modern Times(New York,1972)。pp�191…197�。雖然全國皈依新教的卡爾文派(Calvinists),初獨立時很多教徒對於這派教義所謂“定命論”(predestination)者作特別的解釋,以便支援他們個別的政治活動。教堂裡仍不許放貸者參加他們的“聖餐”;大學裡也不給他們學位。可是荷蘭和弗黎斯蘭(Friesland)宜稱宗教不能干預民政。執政慕黎斯王子(Maurice of Nassau)則稱“我也不知道定命論是藍是綠”Rowen,The Low Countries p�116�。尼德蘭終因對外激烈的競爭及本身高度的經濟發展下將其中內部矛盾漸漸解除,成為世界上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