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一世國王頒發的皇家特許。
說起皇家特許,在現在應該很少有人知道了,說起來這個皇家特許的存在,還要追述到16世紀30年代。
皇家特許,簡而言之就是英國封建統治後期的時候,從亨利八世開始,而後多位國王頒佈的管制出版活動的規定,那時候也僅僅是為了管制出版活動而已。
英國在1476年引入印刷術之後,到16世紀前期已擁有印刷場所30多家,主要印刷書籍和小冊子,隨著宗教改革的發展,印刷物中反封建、反舊教的成分rì漸增多,引起了當時封建統治者的不安和恐懼,為此,封建王朝陸續的採取了種種控制印刷出版的措施。一開始只是開裂**名單,以此來壓制印刷出版業。1538年,又正式頒令皇家特許制度,規定所有的出版商均須經過皇家許可,否則就禁止營業,這就是皇家特許制度的前身。
而之後瑪麗女王下令成立皇家特許出版公司,規定只有經過女王許可的出版商才能成為公司會員,,只有公司會員和其他經許可者才能從事印刷出版。
1570年,伊麗莎白女王將參議院司法委員會dú lì為“星法院”,以加強封建統治。1586年,星法院頒佈特別法令,嚴厲管制出版活動,其中規定:一切印刷品均須送皇家出版公司登記;倫敦市以外,除了牛津大學、劍橋大學,一律禁止印刷;印刷任何刊物均須事先請求許可;皇家特許出版公司有搜查、扣押、沒收非法出版物及逮捕嫌疑犯的權利等等。這項法令一直執行到資產階級**爆發,以後又為克倫威爾**政權和查理二世復辟政權效法,對英國出版業的影響長達一個多世紀。
這就是皇家特許制度的前身,不過經過時間的發展,英國皇室的皇家特許制度開始在很多行業使用。
而在銀行業,第一個擁有皇家特許執照的銀行是英格蘭銀行,1694年7月27rì,英王頒發了英格蘭銀行的皇家特許執照,第一個現代銀行就這樣誕生了。
蘇格蘭皇家銀行也在1727年獲得了喬治一世頒發的皇家特許,這也是蘇格蘭皇家銀行在英國乃至整個歐洲、全世界的最大優勢。
不過關於皇家特許制度,學界一般認為歐洲中世紀有關市集和城市的特許狀促進了商業的發展;並促使商業成為瓦解封建制度的重要力量。這種價值判斷在一定程度上誇大了特許狀的作用;也誇大了商業和封建制度的對立xìng。其實;商業始終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特許狀是國王或領主自上而下頒佈的;只是為商業順利進行提供了某些必要的條件。頒發特許狀的目的是為了將商業活動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所謂特許狀對商業的‘促進‘必須以‘限制‘為前提。
其實,皇家特許,說白了就是皇家給予他們特許證,因為這樣可以給皇室賺錢。這就是國家機構用來賺錢的方式,透過向商人們徵稅,透過向他們授予特權以收取費用。所以,這其實是一種買賣,國家把信譽賣給了公司。
這種行為和兩個人做買賣沒什麼多大區別,最大的區別只是買賣雙方有一方代表國家,而另一方只代表個人而已。
林宇看重蘇格蘭皇家銀行的最大根本就是看中了蘇格蘭皇家銀行的這一點,也正是這一點,蘇格蘭皇家銀行在後來才能在英國乃至歐洲發展的這麼快,成為全球最大的銀行之一。
假如渣打銀行也擁有皇家特許的話,那林宇絕對毫不猶豫的選擇渣打銀行,可以說,現在的兩家銀行,各有優勢,發展潛力都很大。
難道老天是讓我將這幾家銀行都收購了?林宇不免異想天開的想到,不過隨即便有些犯難,要是老天真讓自己收購這幾家銀行的話,那自己現在的錢應該不夠吧。
是由
第三百二十四章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