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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就可以借張先生無意中培養出來的關係網,那他的銷路就不成問題了。

張先生為人嚴肅認真,對學生要求嚴格,所以張華的那些師兄們中很多都有了大出息,就算沒有科考的也在縣城或是茉陽憑著自己學得的本事找到了活計,或者給人家當賬房,或者掌櫃,或者自己做生意,總之各行各業都有,而且因為讀過書識得字,基本上都是做那種和錢糧有點關係的工作。

有了這些師兄們的幫助,張華輕而易舉的就把齊達的兔子推進了縣城各大酒樓。不過齊達也沒有虧待他們,他一隻兔子四十文的賣給他們,比起市面上二十文一斤的上等羊肉,十五文一斤的鯉魚,他一隻五六斤的成年兔子,平均下來也就七八文錢,所以那些師兄們也沒有吃虧。而且,兔肉本身質地細嫩,味道鮮美,端上酒桌也確實是道好菜。而縣城裡除了偶爾來的獵戶,平常一般都沒有兔肉,所以齊達的兔肉很快就在縣城裡風行起來。(肉價是某花亂縐的,不過應該差不了太遠)

因為學院裡面又出了幾個好學的好苗子,先生現在一心都撲在那幾個孩子上面,對於已經有了一定學識但是還欠缺人生體悟的齊達張華就暫時放鬆了一些,對於他們,他現在不再要求他們每天都要來上課,但是每三天必須交一篇文章,或者論經,或者論策,或者論法,內容倒是不限。

齊達的兔肉經營開始上了軌道,但是齊達現在家裡少說也有一百多隻兔子,而且還在不斷增加中,但是縣城大不過兩三家酒樓,再有就是幾家小吃店,一月也不過一二十來只兔子,而周邊的大戶,也基本上被根生和俊俊兩家包了,所以,張華只得把目標瞄向了茉陽。

之前因為庾隱的關係,齊達張華曾經去過庾隱的那個堂姐夫家。他堂姐夫便是個開酒樓的,一家人守著個祖上傳下來的酒樓過活。張華找了個理由在齊自清的陪伴下去了一趟茉陽,帶了十來只兔子請對方試一試,結果生意大好,然後一連要了四十多隻兔子,並且定下了以後每月最少三十隻兔子的訂單。這下,齊達不愁家裡兔子賣不掉了。

而且,因為齊自清每差不多每月都要跑一回茉陽,所以齊達乾脆把送貨的事交給了齊自清,省了張華來回跑費時間。這樣,他就差不多可以坐在家中等收錢了。

不過,掙錢的同時,讀書的齊達絲毫沒有放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句話他可從來都是牢牢記在心間的,所以,就算再怎麼看重錢,每天抽出一定時間看書時他從未忘記的事情。就連過年守歲,他都沒忘記看書。而張華,知道事情早晚有暴露的一天,為了緩解一下他那個古板的父親對他做這些事的反感,自然更是不能落下哪怕一絲一毫。

齊達張華這麼大的動靜,自然是沒有瞞過張先生。

其實,張華還是挺小心的。不過,當兩個小小少年的生意越做越大,經由他們賣出去的兔子有口皆碑的時候,就開始有媒婆上門提親來了,然後,先生就知道了。

送走了為不知道那個村的地主家女兒提親的媒婆,張先生就直接找上了齊達家裡,把“在齊達家和齊達一起學習”的張華抓回了家裡。

張先生是真的生氣了。

他就這麼個兒子,可以說他一生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這個兒子身上了,可是這小子居然一聲不響的就跑去做生意賣兔子、操貿販經商的賤役!這還像個讀書人嗎?

簡直是自甘墮落!

張先生罰張華在書房門前跪一個下午。

在俊俊家幫忙看生病了的兔子的齊達聞訊趕回來的時候,先生早已經離開了。

齊達沒有辦法,只有匆匆把齊又託付給根生然後去書院,畢竟可以說是他把張華拐上貿販這條路的,先生要責怪也應當有他一份。

到了書院,齊達先去見了師母,然後才去學堂求見先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