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不喜歡被人捏,尤其是菜市場生意最好的賣豬肉的大叔。
整個青木街上年齡相仿的小孩,其實只有我、於沁黎和小胖。
我不和於沁黎玩,於沁黎也不和我玩。
小時候各自都懵懂,她在她家的紗門裡面向上望我,我在我家的陽臺上俯視著她。一開始大家都相對沉默,可是過不了一會,我們就會朝各自的方向吐口沫。
雖然,那啥,我們是吐不到對方的。
但是,事實證明:小孩子的行動是不分時間、空間、可行與不可行的。
和我玩的,喜歡和我玩的,只有小胖。
小胖之所以和我玩,一開始也是因為他媽媽的洗衣店忙,沒人照顧他,他被毅然決然得拋棄在了我家裡。
再後來,小胖是戀上了我的零食櫃。因為我舅舅是零食生產商的緣故,家裡總有吃不完的垃圾食品。多多少少的吃食和雜糧,我跟太監似得嚐了有沒有毒之後,都會毫無保留得甩手扔給小胖。
從前,天上太陽不辣的時候,我都會端了個凳子出來跳皮筋。這個跳皮筋的模式很固定:小胖和凳子站兩頭,我一人跳上一下午。
後來上了小學,小胖自持身份,不肯和我這種“喪心病狂”女一起跳橡皮筋了。好在,小胖是個重感情的孩子。看在故交的份上,天天放完學,都會屁顛屁顛得跑到我家裡,做上一會兒作業,吃上一會兒零食。
小學低年級的時候,小胖還在我的淫威之下。他能將數學、語文、勞動等多門作業,從自己的作業本上覆制貼上到我的作業本上。那個時候,他自己作業本上的字寫得歪歪扭扭,而我本上的字卻寫得有撇有捺、乾乾淨淨。雖然說是怕老師認出來他的字,但是對於我本上的“優”他本上的“差”,小胖從未有過半句怨言。
三年級的時候,小胖開始意識到,他幫我寫作業其實是在毒害我。他便下定決心:不給我抄作業了,而是改為給我作業抄。我一面抄,一面指著他倒馬叉的字,埋怨道:“範文毅,你字不能好好的寫啊,我抄都抄不了,,,來來,這個是風箏的風還是鳳凰的鳳啊?”
小胖會放下手中的小霸王遊戲手柄,瞄了一眼自己的字,回我道:“是幾個的幾。”
我拿出橡皮,使勁擦掉自己寫得那個鳳凰的鳳。
扔掉橡皮,我悲催得發現,自己手癢,想揍他。
五年級的時候,小胖就不來我家玩了。
偶爾,他捨不得我抽屜裡一大堆的零食,也會跟探監似得來看看我。
因為那個時候,我的成績差得已經連自己都看不下去。班主任幾次三番到家裡家訪,說我除了聰明之外,其他幾乎一無是處。要麼跟男生上樹捕蟬,要麼欺負同班蘿莉。其實說就說唄,還扯到讓我好好向於沁黎學習。
這一下,老媽和老爸發飆了,我頓覺悲劇了。
對於我上了高年級還不會加減乘除,老爸和老媽有點急了。限制我的自由不談,抽屜裡面的零食也從量控變成了清空。
我絕望得發現,我再也看不到我親愛的小胖了。
在黑暗中等待黎明,總是靜得讓人發慌。
如同被鎖在房間裡面學習的我,看著在土黃的街道上徜徉而過的小胖,羨慕一點點,嫉妒一點點,委屈成為了正無窮。
我在日曆本上寫了無數個“正”,每一筆每一畫都象徵著沒有零食沒有遊戲機、沒有電視機、沒有小胖的日子。
我蜷曲在樓上書房的小藤桌字後面,拿著筆,寫了一本又一本的作業。那無數個“正”字的日子裡,我彷彿補完了從前所有的作業。
週末的一天,我嚎啕大哭著讓老媽帶我去遊樂場,帶我去看電影,,,哪怕是出去買個醬油,我都高興得能上樑揭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