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商多於關中塬上的原因,他們第一身份是大地主。
不過隨著開中法一度被廢,大量皇室貴胄投資鹽業,他們依靠身份向鹽務官員施壓,用一張鹽引重複取鹽,並且在兌付官鹽也憑藉身份擁有優先權。
這模糊了官鹽和私鹽的界限。
這實際上是朝廷為應對財政危機,將鹽業向皇親國戚打包出售,並以信用進行透支。
普通商人無法與擁有特權的同行競爭,紛紛退出,有些人不再沾鹽,還有些頭鐵的則開始販賣私鹽。
這樣的貴族專營也很快崩潰,朝廷被迫恢復開中法,並將商賈購買自灶戶手中的私鹽也納入其中,名為餘鹽,與官鹽混合捆綁出售。
如此折騰一遭,鹽商需要的付款的專案從一種變為三種,開中的錢糧、買餘鹽的本錢、買餘鹽後要向官府知府的餘鹽稅。
這筆收入每年能為大明提供一百五十萬兩白銀,同時也能為邊鎮解決部分糧食來源問題,只是邊商和鹽商都虛弱許多。
陝商在此過程中,再度稱為鹽業的合作者邊商,以糧換引,以引換錢。
這是萬曆之前的情況。
大明一半鹽受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管理,這個部門一共有官員六十、胥吏一百,對比其龐大職責,本就運轉極為勉強。
而在萬曆朝,大量官員缺官不補,轉運鹽使司也無法置身事外,鹽業再度崩潰,自然指日可待。
更何況,萬曆再度給皇親國戚發下大量鹽引,巨量透支之下,鹽業再度崩潰,引發天啟崇禎年間的邊軍飢餓。
同時也讓邊鎮鹽引不再值錢,一張鹽引跌至幾分銀子,只剩官價的十分之一,還沒人來買。
在這種背景下,陝商手握大量鹽引無處出售,只能大舉南下遷往揚州,自己做鹽商。
孫振生就是在那個時候,手握鹽引奔赴揚州,攢下了家業。
劉獅子對其‘沒有影響’的說法,不置可否,他可知道孫振生當時為資助地主團練,賣了十四間屋子、五十畝地。
這倒不是說孫振生沒錢,而是典賣田地資助團練,在聲望上更有談資。
在他理解裡,這並非形勢所迫,而是孫振生為剛考取秀才的兒子造勢。
不過此一時彼一時,劉承宗不必把這事拿出來說,只是問道:“你對眼下的陝西鹽業,有什麼想法?”
孫振生連忙搖頭。
他可真一點想法都沒有,鹽不是別的,歷來官營。
在大明,它更為特殊,早年開中法對安穩邊境糧價幫了大忙,使邊疆糧價一度穩定在一石糧四五錢銀子的狀態。
而到後來,因為朝廷心不誠,把它當成斂財的工具,一直透支信用,壞了鹽法,同樣釀成邊疆糧市崩潰的惡果,威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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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元帥府在陝西連個鹽法都沒有,孫振生哪裡敢有什麼想法,他只道:“草民對陝西鹽業並無瞭解,倒是對茶、皮、煤、紙、木、漆、菌、耳、藥諸業均有想法,若大元帥要招商建廠……”
沒等他說完,劉承宗就搖頭道:“孫老先生,我要的不是商賈,而是精通商業的官員。”
劉承宗說罷,轉頭看向孫振生,問道:“你說的耳業,是什麼東西?”
“哦,就是木耳,與菌類相似,都是秦巴山的特產,商南、漢中等地土人設廠,以花梨、青岡伐木做耳扒架,次年生耳,可利三年,三年之後新蓄之木又可做扒,往年都有客商前去採買,獲利甚多。”
孫振生說著這個,腦袋裡飛快思索著劉承宗所說,需要精通商業的官員,心中不由大動。
讓他不由得對劉承宗道:“大元帥富有青鹽,若行食鹽開中,則商路自通,鹽池與邊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