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萍水相逢,高士新能夠做到這一點,實在是難能可貴。
“高老師這樣說,學生自然沒有意見,只不知道蔡老闆是什麼想法。”李愚把頭轉向蔡梅林,客氣地問道。
蔡梅林看了看高士新,沒好氣說道:“高老頭不是已經替我做主了嗎,我還能有什麼想法?”
高士新呵呵笑了起來,道:“老蔡,怎麼,你不樂意?”
“我還能不樂意嗎?”蔡梅林嗆聲道。換成誰,憑空被人強迫拿出100萬去扶貧,也是一件鬱悶的事情,蔡梅林不便直接反對高士新的意思,但發句牢騷總是可以的。
高士新笑道:“老蔡,咱們實話實說,小李這對大紅袍,如果沒有任何問題,起碼也得值1000萬吧?”
蔡梅林不吭聲,相當於預設了。倒是李愚在一旁聽得目瞪口呆,沒想到這對印章居然如此值錢。
高士新又道:“小李現在缺錢,急於出手。我分析,小李的心理價位,也就是一兩百萬的樣子,甚至可能更低,是不是這樣,小李?”
李愚點了點頭,確認高士新分析得對。
高士新道:“我們如果花個200萬把這對印章買下來,估計小李還會感謝咱們,而咱們呢,一轉手就是800萬甚至更多的利,這的確很有吸引力。老蔡,你說是不是?”
蔡梅林苦笑了,這種事情,怎麼能當著事主的面直接說出來呢?這個高老頭,還真是在象牙塔裡呆的時間太長了,變得迂腐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高士新不是這樣一個人,蔡梅林也不會與他成為摯友,誰也不樂意自己的朋友是個斤斤計較的人精,不是嗎?
第三十五章 鎮店之寶
分析完兩邊的心態,高士新接著對蔡梅林說道: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小李自幼生活在山裡,對外面的事情不瞭解。我和你都算是小李的長輩,如果以大欺小,佔小輩的便宜,以後良心怎麼得安?咱們倆都是半截子入土的人了,掙再多的錢,還能帶進棺材裡去?還不如多提攜提攜年輕人,日後咱們閉了眼,也有個給咱們燒紙的人,不是?”
一席話,把蔡梅林給說樂了。他指著高士新,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道:“高老頭,我看你是當教授當得魔怔了。幹文物這行,講的就是一個眼力,不會撿漏,幹文玩還有什麼意思?這些年,你到處坑蒙拐騙,撿那些敗家子的漏,幹得還少了?怎麼,土埋到脖子了,想當好人了?你當好人就自己當去,你又不是拿不出100萬,幹嘛拿我的錢做好人?”
“什麼叫拿你的錢做好人?我是給你們撮合一樁生意,你感謝我還來不及呢。”高士新反駁道。
“什麼生意?”蔡梅林道,“我出100萬,結果小李只是把石頭借給我,我也不能轉手。這石頭吃又不能吃,聞著也沒香味,我拿著幹什麼用?”
“你拿來當鴻寶齋的鎮店之寶,不行?”高士新不慌不忙地說出了他的謎底。
“鎮店之寶?”蔡梅林眉毛一下子舒展開來,這回算是真心地笑起來了,“不錯不錯,不愧是大教授,這個主意算是出到點子上了。小李,怎麼樣,就照高老頭說的,我借給你100萬去開飯館,不計利息。你呢,把這對大紅袍押在我這裡,我就把它擺到大堂裡,馬馬虎虎地可以當個鎮店之寶。你啥時候還我錢,我啥時候還你大紅袍,你看如何?”
一家文玩店,沒幾件稀世珍品作為鎮店之寶,是顯不出檔次的。鎮店之寶這種東西,一是價值極高,二是店家輕易不會出手,從財務角度來說,是極其浪費流動資金的資產。但擁有鎮店之寶也有好處,那就是能夠吸引到更多前來獵奇的顧客,同時能夠給顧客一種心理暗示,認為這家店的商品都具有這樣的檔次,從而能夠提高商品的售價,對文玩店來說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