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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坐大排檔,就算……,陸太太為她縫了那麼多漂亮衣服,隨便一件,都能登大雅之堂。

邵柏基就不同了,他是位名公子,出入的地方,都是上流社會。況且,邵柏基本身對服裝很有研究,做邵柏基的女朋友,實在一點也不能馬虎。

柏基帶她參加慈善餐舞或者是名流集會,那些太太、小姐穿的衣服起碼過萬,她屬於青春派,不必扮得太高貴太豪華,但是一千幾百的衣服,無論如何不能穿。

還有首飾,彩虹不是沒有項鍊、鐲子、戒指、別針,但除了由出生一直佩戴到現在的古玉吊墜之外,沒有一樣超過一萬,連只名牌手錶也沒有,別的就不用說了。

因此她常要借用母親的首飾。

過去她是完全不化妝的,但是,看見參加宴會的人,個個打扮漂亮,因此,她雖然不願意,但是在柏基的暗示下,她開始塗一些淺色的口紅。

她也開始擦香水,柏基品味高,她不敢擦自己的中等貨,於是又得向母親借用。

她甚至開始穿第一雙高跟鞋。

這天,她要陪邵柏基參加他的同學會每年的餐舞會,彩虹穿了件新縫的黑色晚裝,上身有一層層的紗,腰帶闊得像古代歐西女人的腰封,把她的身材襯托得很美,況且她面板白裡透紅,穿黑色衣服特別標緻。

她向母親借了綠鑽石項鍊。

她第一次穿上銀色三時半高跟鞋。

她一點也不矮,但是柏基高,而且柏基說女孩子穿高跟鞋,一扭一擰,搖搖生姿,特別好看。

她拿了個銀色晚裝手袋到樓下。

剛巧碰見立德回來。

他看見彩虹,呆了眼。

“你怎麼這樣看人?”彩虹被他看得渾身不自然,忍不住抗議。

“因為你怪,你看你打扮成什麼樣子?塗口紅,穿那麼高的高跟鞋,你當心摔倒了給人笑話,唔!燻死人,還搽香水。”

彩虹大眼睛一瞪:“塗口紅是犯法的嗎?我臉上又不是七彩繽紛。我已十八歲了,穿高跟鞋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啊!一天到晚穿雙平底鞋蹦蹦跳跳?我十八歲了呀,搽香水又犯了什麼法?”

“你不是一向討厭人家左抹右塗的嗎?你還說過,口紅可能有毒,怎能吃進肚裡?女孩子好看根本用不著化妝。”立德回瞪她,最近,他對彩虹十分不滿。

“你是說我不好看。”

“我沒說誰,自己心中有數。還有,你說那些女人穿了高跟鞋,擺來擺去,作狀死了。你穿起高跟鞋,搽了香水,何只作狀,簡直像……算了!”

“說呀!你什麼話說不出口?”

“這話我就說不出口,怕連陸家都侮辱了。”

“我不會向媽咪打小報告的。”彩虹冷笑著,她對立德最近的態度也極感不滿:“沒有膽是不是?嘿!縮頭烏龜。”

“交際花!”

“什麼?”彩虹張大嘴巴,呆了呆:“你罵我是交際花,媽咪,媽咪……”

陸太太在大廳裡看電視,聞聲走過來:“什麼事情?啊!都裝扮好了!”

“媽咪!”彩虹的眼淚滾下來:“他罵我是交際花!”

“立德!”陸太太臉一振:“我們家彩虹公主是交際花?”

“是她迫我說的。”立德指了指她。

“媽咪……”

“別哭!”陸太太拍了拍女兒的背:“世界上哪有人迫別人叫自己交際花的?做交際花很光榮嗎?立德,你別把陸伯母當三歲小孩。”

“陸伯母,彩虹……”

“什麼事?”邱媽媽聽聞彩虹的哭聲走出來。

“立德叫彩虹交際花!”

“什麼?”邱媽媽眼睛冒火,舉起手,啪的一聲一個狠辣的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