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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嗯!是!”陸義想了一會兒,才不得不如此回答。

“這不就結了嗎?我們問話的意思就是這樣。”“那,我再問你,接下來你就看見柳三握著那把匕首插在龔梓胸部,是不是?”

“是”

“好”那個現在問話的檢察員伸出右手食指不住的隔空點著陸義,一副大事完成的樣子。

“來來……”他把陸義領到桌旁,把審訊記錄拿給陸義。

“來,你看看,這是今天的審訊記錄,看完簽字。”

陸義這次不向第一次過堂,被唬得找不著北,糊里糊塗就簽了字,還沒看清楚筆錄裡面的內容,在老犯們的指導下,陸義知道了這裡面的厲害,在這裡面那是可以大做文章的,自己把自己害死了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呢!

這人哪,就是要學習猶太人,猶太人教育子女的方式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自己最親的人。他們會把自己的小孩子放到一個較高的地方,然後拍拍手,做出要抱他的姿態,等到孩子真得相信了,跳撲過來想進入大人的懷抱時,卻被大人無情的出賣了,於是小孩子摔倒在地,而且摔得很痛。等到小孩子哭夠了,大人才會安慰小孩子,不要相信任何人。小孩子從此以後就記住了,在這個世界上不能相信任何人,因為任何人都有可能是騙子,他們利用人們的無知和善心,一次又一次欺騙他們。因為無知而受騙上當,那隻能怪自己,可是因為善而被騙,那就是褻瀆上帝。因為上帝創造了善,引導世人都向善,可是最終向善的人被無情的社會現實所欺騙,他們就不再相信上帝的而改信撒旦,成為撒旦的奴隸。於是這世界漸漸地就只剩下惡,人們再也看不到太陽。

所以,陸義對自己要簽字的東西一定仔細又仔細,直到確認無誤才會簽下去。好像檢察員也掌握通透了這一規律,這份筆錄沒有任何東西超出了陸義的接受範圍,就只是自己最後爭執的兩個問題上還有些猶豫,雖然他覺得這其中一定有點什麼問題,可是他就是想不出有哪點不對。原來那份筆錄是這樣的:

…………前面略過。

問:你是不是看見柳三一直握著那把匕首?

答:是

問:你是不是看見柳三握著那把匕首有想刺被害人的樣子?

答:是

問:你是不是看見柳三握著那把插在被害人的胸部匕首?

答:是

他想了一會兒,終於知道是第三句問話有問題,應該是柳三和任小生兩人共同握著那把匕首插在被害人胸部。他向檢察員們指出了這一點。

兩個檢察員對望了片刻,把他說的加了進去,這就變成了這樣的問話

問:你是不是看見柳三和任小生兩人握著那把插在被害人的胸部匕首?

答:是

新生牛犢怎麼鬥得過老奸巨滑的狐狸!

陸義被送進監號不到四十分鐘,一份同樣實質內容的審乞求筆錄就擺在了他們的案頭,那是小三的審訊筆錄。

『49』第三十二章:處世之道——臉皮要厚,心要黑。

小三被提出監號,不知道是什麼事?等到他被送進審訊室時,才知道要過檢察院這關了。

對於小三那兩個傢伙到不急著訊問,而是自我介紹了一大堆,然後輕描淡寫說了一下他們的案子,從側面講了龔梓是案件的主要責任人,給小三吃了一個好大好大的定心丸,把個小三唬得二五二五的,差點就要給人家跪下來磕頭了。

話講得差不多了,進入正題。

“姓名?”

“柳三”

“年齡?”

“二十”柳三本來是說二十差一點兒。

“家庭住址?”

……,……。

“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