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自己照顧她嗎?”
“沒有啊。不是我不想哦,是他們沒讓。但也是正常的,是他們自己非要我生的,所以我也沒覺得有啥不對的,應該說我當時挺生氣的。”
我覺得,還不到二十歲就有孩子,這算個什麼事啊!
當時如果打掉的話,就只不過是犯了個錯罷了。
但是既然生下來了就沒辦法了。
“亞佐美沒有罪,不能因為她是個麻煩就把她殺了。很奇怪吧,在生下來之前殺掉不算殺人,生下來就是殺人了。”
“這很殘酷啊。”健也說道。
“是啊,很殘酷,但是你們男人不懂。小孩子在我的肚子裡一點點長大,還在肚子裡的時候就已經是人類了。但是,也是自己的一部分。所以我想,還是自己的一部分時,殺掉也沒事。但是,一旦生下來之後就是別人了。”
“別人?”
“因為是別人所以不能殺。”
“你曾經想殺了她嗎?”
“怎麼可能!這就是你們男人不懂的地方了。誰不疼愛自己生的孩子啊?就算不是自己親生的,小孩子都是那麼惹人疼愛的,更何況如果曾經是自己的一部分,肯定非常寶貝啊!那孩子……”
非常可愛。
小小的手。
小小的嘴。
小小的眼眸。
那時候的亞佐美,真的是可愛極了,不管是走路、摔倒、睡覺、坐著、哭著、笑著,都可愛極了。
我還記得非常清楚。
“還有她那時候的照片呢,不過因為一直搬家,現在也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但是過去真的非常可愛。”
是過去式。
人都死了,可以用過去式吧。
“因為我喊我媽媽為‘媽媽’,所以那孩子也喊她外婆‘媽媽’,卻喊我‘母親’。雖然有點反著來的感覺,但那種叫法也非常可愛啊。”
但是……
當時應該讓她把叫法反過來的。
“母親”這種稱呼本身就有點見外的感覺,那孩子不太黏人,是個對人有點見外的孩子。
“但是,怎麼說……”光靠可愛也沒法過日子啊。“我父母的公司很快就不行了,那時候亞佐美剛上小學。他們利用我們拿賠償費,投到公司裡用掉,最終公司還是倒閉了。早知如此,還不如不要和解,就每個月拿養育費也好。但是,我們家的傻瓜父母想要現錢。”
“傻瓜?”
對,傻瓜。
父親上吊自殺了。
母親也隨後跟著他去了。
“開什麼玩笑!留下我和亞佐美,那麼幹脆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算什麼啊!太自私了吧!你不覺得嗎?”
“哦……”健也的回應很無力。
“沒必要去死啊。而且,過了免責期可以拿到父親的保險賠款,母親在死前都處理清算掉了,基本沒有給我留下什麼欠債。既然這樣——你說為什麼還非要去死?”
“我是不懂……”
“如果留下點兒財產還好,但什麼都沒剩,而且我也拿不到母親的保險賠款。欠債雖說是不多,但還是留了那麼點兒。那兩人把孩子丟下就這麼走了。”
是不疼愛我這個女兒嗎?
遺書上寫著:對不起。真是的,既然知道道歉就不該去死!
“那之後——就只有我和亞佐美兩個人了,那時候我才二十四五歲啊!而且婚都沒結,卻帶著個上小學的女兒,這種事你能想象嗎?”
“我不懂啊,我又沒小孩……”
“我那時候和你現在差不多大,真的很慘,很辛苦,為了女兒我不得不辛苦賺錢。”
“就算沒有女兒,一般人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