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卻光對我說這說那,叫我要有個做母親的樣子。”
“意思是說你沒有做母親的樣子嗎?”
“呵,那兩年,我的確是那小孩母親,戶口本上的。”
“不是有句話說什麼——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如果是討人喜歡的孩子當然我也會去疼愛,但是不討人喜歡的孩子想疼也疼不起來。這很正常的吧,沒辦法的事。”
那孩子何止是和我不親,簡直對我充滿敵意。
他學著他爸爸一起看不起我。
雖然我們夫妻是一天到晚吵個不停——不,那不能說是吵架,只能算是我被責罵,受不了才反抗而已。
也就是說,在那小孩的眼中,我不過就是被他爸爸罵了之後又喊又叫反抗他爸的瘋婆娘一個。
他怎麼可能喜歡我?
何況他本來就是個性格陰沉的孩子。
“他兒子連笑都不會笑。不愛笑難道是我的錯嗎?然後你知道他是怎麼說的?居然問我:‘他在亞佐美面前不是會笑嗎?’”
“他會對她笑嗎?”
“誰知道!但是那又怎樣?就算他會對亞佐美笑又怎麼樣?他那麼說意思就是我做得不對所以他兒子不會笑,還是說亞佐美做得對所以他兒子才會笑?”
“只是因為亞佐美比較討小孩子喜歡吧?”
“就算是那麼一回事,但亞佐美不也是我一手帶大的嗎?既然亞佐美那麼好,那乾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