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月換方案相對來說簡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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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與歸納
欺騙剝奪殺害,無論任何所者都可以以明確厭惡劃歸於不應該存在所屬來形容。
可如是現今著者所屬生物種類顯現:
淫、逸、驕、縱,朗朗乾坤之下全然無顧及,橫行霸道為非作歹。
其們如是所觀冤枉、誣賴、栽贓子虛烏有之事等明確不應該存在所屬然卻呈出不窮,時不時恰似枉死的無頭命案、無處伸冤、有苦說不出、無言以對、哀痛心死等飽含怨念者比比皆是,包括作為挑選出來的審判者和執行者裁決者也是如是藏汙納詬、貪髒枉法、假公己私、趨勢附利、同流合汙、倒打一耙。
而且相信更多隱晦的字義所謂冤案亦以隨著斯人以以被冤枉判處死亡去世而不顯於世。
(資料結論四捨五入歸結為著者在著此書之前遊歷所觀想得到關於著者現今所屬生物種類猜想結論(著書期間以沒有大量時間做觀察思考然後在反覆驗證):
一、被欺騙事件如是總量平均起來分配每者每者至少一生髮生為無數,其們不明對錯,就胡亂編造何為好何為壞稱謂概念,從而還給予所謂教育、教導、說教衍生這本就屬欺騙範疇,另外交流溝通如是文獻其們既然說用於明處,可卻不先言或者文字任何一處都明言為猜想、部分睬想、幾乎完全睬想所屬,這恰似無意但嚴格規劃來說一旦聽閱者誤解其本就不明確分定的表達內容的不確定說辭所屬為真實而形成真假不分顯象這同為欺騙屬不應該存在罪惡事件範疇,就先不記以上其別有意欺騙一生經歷亦有成百上千次以上(包括凡存在過者如是死嬰)。
二、被剝奪事件同樣如是總量平均每者分擔上之後至少亦也為無數,其們大多一生都生活在衡量其所謂生產價值(實則衡量其衡量者創造事物過程自身行為以及這所謂被創造的事物自身和這過程中本就不知這樣做該與不該的不明因果),這如何數得清計算得了次數更不用說這是產生於不明因果之上部分睬想下的第二次不應該存在剝奪疊加,而且就是不先記以上賬目其別剝奪事項亦也為為千萬都無法累計,因為其們本就是生活在所謂的家和國等組織凌駕不應該存在剝奪所屬,而其內只要涉及承認其組織存在所產都為幫兇同屬不應該存在事物,而因在其凌駕剝奪罪惡其內另者又被剝奪機率大小几乎可以用時時刻刻來形容。如若還還先不記以上兩項其別剝奪一生亦也要用至少成千上萬次以上來形容(包括凡存在過者如是死嬰)
怎麼辦?
改變,用實際行動去改變(否則如是著者所觀現今胡亂相信不能明確的神秘主義和包著僥倖不會波及自己的心態只會到罪惡事件降臨在其者身上之時同樣被如是被周遭者包著其者先前僥倖心態而無視,同迴圈之理周遭者同樣亦如其者再後還一直繼續包括其其者的親者百千年之後後代)。
罪惡明確不應該存在,然如何得知罪惡的發生並迅速明確做出判斷,要知道如是能夠做到迅速判斷這毫無疑問是最簡明的方法(之所以如此按曰是因為任何事情都會隨著時間而複雜多樣化)。
人證?
其們欺騙、剝奪橫行無忌談何來得頂天立地所屬人可以作證(所以世間才要以本書中所述對欺騙剝奪進行徹底的滅絕)?
物證?如是目前來看最為依賴的電子產品,這本就因著者現今所屬生物種類而產,而如是現今所觀其們目無法紀視欺騙剝奪為常象,更何況錄音、錄影、監控、測謊、指紋、DNA這些因其們製造物品更經手者流通者運輸者多道關卡才來做所謂物證的事物,要知曉只要有一次經手誰者也無法明確斷定其還是否為完整(如是做到此按斷定者,都是愚昧,並且如是經手後的物品如是非完整,其就是幫兇(無論其是否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