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這之前,得先把李紅月身上的麻煩給解決掉。
那幾個東南亞人心狠手辣,連求饒的機會都沒有給,就直接在李紅月身上下了降頭術。
那也就意味著。
他們,要麼放棄了尋找這價值連城的唐三彩,認定李紅月和王興隆已經把東西給賣掉了。
要麼,是有別的辦法。
前者的可能性,明顯比後者大。
幾個東南亞人,本就不是本地人,這種“陰貨”出手了,再想撈回來,簡直比登天還難。
但如果換作是我,恐怕也咽不下這口氣。
我思考一番,心中下了決定。
“這個時候出手,還是太早了一點。”
“再等一段時間,等風頭過了。”
“但在這之前,你得從夜總會離職,然後帶著它躲起來。”
“不然下一次,我就沒法救你了。”
我把話說的很明白,那幾個東南亞人的手段,絕對不僅於此,我會幫她,但她如果自己去找死。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聽到我這話,李紅月沉默了下來。
“那是我唯一的收入來源……”
“收入?”
我指著那尊唐三彩道:“有這東西,你還上個毛的班,把它賣了你能掙多少,想過嗎?”
“你……願意分給我?”
她一臉驚訝。
我心想,這個女的怕是被pua慣了。
雖然這東西價格很高,但我毫無波瀾,因為這本就不是我的東西,是她李紅月用自己的命換來的。
父母曾對我說過。
以我的出身,有兩種財一定沾不得。
第一種,是橫來之財,因為運氣,亦或者因為陰差陽錯而得到的財,註定沒法留得住,都會流向他人。
第二種,則是不義之財。
倘若我用國師府的手段,肆意斂財,欺惑他人,賺取惡財,那麼必將遭到惡果反噬。
輕則,三代窮困。
重則,不得好死。
我不想沾上這種因果,也不屑。
“幫你出手可以,但是要按道上規矩來,這東西是你用命換來的,我幫你賣,你讓我抽傭就好。”
我對她說道:“剩下的,都是你自己的。”
“你不是一直想要錢遠走高飛?”
“帶上它,然後去過你想過的生活。”
言盡於此,我也沒有多說。
李紅月見我如此堅持,眼淚又忍不住流了下來,她對著我說道:“謝謝你,弟弟。”
“你頂多比我大幾歲,叫我楊承業就好。”
我擺了擺手,目光卻突然看向了另一個物件。
古曼童。
這東西,跟這尊唐三彩擺在一起,實在有些不太相稱。
“這東西,也是那幾個東南亞人的?”
我看向李紅月。
“是。”
李紅月點了點頭:“起初我還不知道它有什麼用,我覺得很恐怖,但是沒敢往外拿。”
我並不畏懼,伸手便將其拿了起來,仔細打量著它。
東南亞地區,養小鬼的不在少數。
尤其是千禧年,最為鼎盛。
那時,不少出去做生意的富商,都喜歡養這玩意,來為自己旺香火,但往往要付出的代價不少。
有的是錢,有的是命。
但得到的回報,也有很多。
其原理,就跟東北的保家仙差不多,只不過這玩意是佛教的東西,而且比較邪門,我一向不感冒。
聽說有些害人的古曼童,從小就要用胎死腹中的嬰兒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