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誰先談一下。”
“我大體上同意這種說法。”跟sbs有著很深合作關係的專欄作家任振模率先開口。“加上參軍時間15年,這相比較於其他的那些著名公司,諸如yg、jyp、dsp等等也都是很長的,所以這個長度實在是很明顯的不合適。”
“沒錯。”韓國歌手協會副會長金元贊也基本上對此沒有異議。“我們歌手協會有過指導性的意見,10年以上基本上就要被視為奴隸合約,哪怕是海外合約有特殊條款的存在,但是13年實在是太過分了。”
“首先我也感覺13年確實長了些。”哪怕是一整晚都在維護著s。m的公司另一個專欄作家金基榮此刻也只不得不先承認這個事實。“但是我們應該把它看作是公司為使成員們達到巔峰、提高商品性的激勵和鞭撻性的策略。s。m公司現在有著能造就10個東方神起的豐富後備人力,有什麼必要來做一份奴隸合同呢?”
金鐘銘咧嘴笑了,這地洗的。
“我作為一名經紀公司運營者,這時候必須多說一句。”看著那個金基容如此艱難而生澀的洗地,旁邊的那個經紀公司老闆方侍革終於也坐不住了。“每一個練習生的培養。除了歌曲和舞蹈之外。現在一般還要教他們外語和演技。特別是像sm這樣有著全套寄宿系統的大公司那更要一直對練習生進行著鉅額投資。這個數字一般來說是每年……每年五千萬韓元。”
金鐘銘再次被逗笑了,真要是這個數字的話s。m公司之前養著的那幾十個練習生每年就是幾十億韓元,那樣的話職員吃什麼?
“那麼金鐘銘先生怎麼看呢?”主持人自然而然的向最後一個還沒發言的人詢問道。
“很簡單。”金鐘銘收起笑容平靜的答道。“韓國法律有相應的規定,標準專屬合同上限為7年,多於這個數字就是違法的,所以過了7年後藝人想離開就可以離開,而超過7年的合同他想撕掉就可以撕掉。這是因為法律尊嚴不容置疑,沒有什麼組織、機構、企業、個人有資格凌駕於法律之上。”
全場為止一滯。沒人敢接話,也沒法接。
“原來如此。”主持人應該是得到了耳機裡pd的提示,馬上就開始往下走流程了。“看來大家都有共識,那就是無論如何13年確實是一個很難以接受的數字。那好我們進入下一個話題。關於收入分配的問題,到底東方神起拿出的這些東西能不能說明問題?嗯,這次金鐘銘先生先來?”
“我對此無話可說。”金鐘銘耷拉著眼皮答道。“我們委員會也好,我本人也好,對這個問題都不會做出評價。”
“這,這是為什麼呢?”主持人似乎有些難以理解。
“是這樣的。”金鐘銘睜開眼睛,似乎是在努力的打起精神。“我們委員會只是一個非政府組織。是韓國的藝人和相關從業者為了維護藝人的權利而組建的,是沒有行政權力和強制約束力的。所以。我們在判斷一個事物是否值得我們去介入的時候只有兩個標準。”
這下子所有人的興趣都上來了。
“第一個,是有沒有違反法律。”金鐘銘伸出一根手指。“就像是我們剛才說的那樣,7年,這是一個小孩子都認識的數字,你過了這條線,多一天我們都有資格介入,並且不會顧慮資方的感受和影響力,因為我們有法律做後盾。換句話說,只要你是個藝人,簽署的是標準專屬合同,那麼但凡你的合同上的數字過了這條線,你就可以來找我們委員會,我們委員會義不容辭!”
“但是現在的市場環境7年根本就是一個不合理的數字,資方的……”那個方侍革聽到這種殺氣騰騰的話實在是接受不了。
“那就讓那些社長理事去國會門口去示威!”金鐘銘猛地一揮手打斷了對方的話。“還可以塞錢嘛!只要改了法律條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