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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母沒有罵,高秀芬就知道她聽進去了,「換作是別人,我還真就不管那些,誰也沒有回家給你和爸做飯重要。可那人大海以前就認識,說是他的同學,我到不好第一天去就弄的太難看。」

「大海同學?」於母狐疑問。

高秀芬走過去,幫著於母燒火,「可不是,你或許還認識呢,叫趙紅梅,人長的漂亮,大家都說她是廠花,現在和大海在一個廠子裡上班,做倉庫保管員。」

「趙紅梅?」於母的聲音明顯提高了。

高秀芬明知故意問,「媽也認識啊。」

於母臉色變了變,「認識是認識,不太熟,沒想到她也在那廠子上班啊,到是挺巧的。」

明顯,於母有些心不在焉起來。

高秀芬當然明白因為什麼,前世她可是親耳中趙紅梅在她面前顯擺的,說她和於大海認識後不久就被於大海帶回家裡,於家人都認識她。

當時她聽到這些是氣憤的,前世沒少因為這個和於母吵架,鬧騰的於大海更不待見她,反而讓趙紅梅有機會向於母示好。

後來和於大海離婚,有一次她碰到於芳,於芳同情她的悲慘,又想讓她好過一些,告訴了她一些關於趙紅梅的事。

趙紅梅和於大海處物件時,於母是不同意的,因為趙紅梅是初中畢業,而於大海是大學,於母眼高於頂,不待見大兒子還將人供上大學,就是想將來能找一個高門大戶的兒媳婦,也能幫襯一下小兒子。

所以發現趙紅梅的事情後,就一直在中間攪合,最後見兒子還是死心不肯分手,正趕上要下鄉,直接就讓畢業的大兒子去了鄉下。

現在聽到趙紅梅與兒子同住一個屋簷下,於母心裡當然亂套了,現在這個年代,亂搞男女關係,那是要被唾沫給淹死的,於母不是擔心大兒子名聲會壞,而是擔心影響到小兒子。

高秀芬就是知道這些,所以才有恃無恐的睡到自然醒才回來,用這個來移眼於母的注意力,自然也不用再挨罵了。

晚上,於芳一回來,看到母親有心事,甚至今天連人都沒有罵,心下奇怪,不由的看了一眼高秀芬,她直覺是與嫂子有關。

開始的時候,於芳確實不待見高秀芬,一個農村人,還能嫁給像大哥這麼好的人,甚至大哥現在還是車間主任了,而她呢?是城裡人又怎麼樣?腿瘸了成了殘疾人,嫁個丈夫不好好過日子進了大牢,她又被婆婆事實在孩子趕出來,婆婆罵她生了個不帶把的。

想到這些她就覺得不公,更看不向輕鬆得到一切的高秀芬。

可幾次相處下來,她發現高秀芬很聰明,能哄得母親高興,總能輕鬆應對母親,甚至她的工作,她也幫著維護,於芳心裡很矛盾,嫉妒又感動,想靠近卻又想讓人遠遠的。

於寶玉夫妻又沒有回來,於母不敢再罵高秀芬,哪怕對方不知道趙紅梅和兒子談過的事,可是於母也忍不住心虛,只能罵起小兒子來。

「有了媳婦忘了娘,一個個都是白眼狼,有能耐一輩子別回來,我還省吃省錢了。「

「誰家有兒媳婦總回孃家的?百貨商店的經理怎麼了?用鼻子看人的小人,也就這麼大點能耐了。」

「自己生的也不爭氣,沒爸沒媽讓他跟著媳婦去丈母孃家混吃的。」

於母罵罵咧咧的,沒有人接話,飯後高秀芬收拾桌子,眼見著天色大黑,這才提出來要回去。

「滾滾滾,都滾,都遠點別礙我的眼。」於母將火氣又發到了高秀芬的身上。

高秀芬也不在意,和於父打了招呼,就走了。

第三十二章 :失約

趙紅梅下班後就早早的趕回了家,就是李世珍過來找她一起去買菜,她都拒絕了。

自打上次於大海去她家,而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