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由娘,憤怒也是白憤怒。這與趙少康那隻海龜,他傻啊,能怪誰呢?他太不瞭解肖蒙了,這丫頭猥瑣起來,和我是有得一比的。
至於賣了戒指的錢是不是真的用來買房子,這就要考慮考慮了。最好笑的是,肖蒙恐怕又要換工作了。因為受傷外加躲避,怎麼也得花一些時間,她在雜誌社本來就不屬於在編的人員,又沒有真正上過幾天班,人家沒理由還要留她的。下一個工作幹什麼呢?她有點鬱悶了。李莎也在為這事犯愁,不過找工作對她來說並不是目的,而有的東西,她也肯定是要面對的。
旅館的隔音效果很差,上上下下到處都有嗯嗯啊啊的聲音,不過我倒很平靜。夜深以後。這個世界到底安靜了下來,不知什麼時候,我們就都聽到外面沙沙的雨聲了。這是秋雨,外面一定很涼。
後來,肖蒙提議出去走走,這已經是後半夜。準確的說快要到黎明瞭。我對蘇小曼說過,我一定會寵著肖蒙,愛著肖蒙,不要說是這個時候出去走走,就算她想去火星,我也會陪著她。李莎說她不想當我們地電燈泡,不過肖蒙反覆動員她,說著屋子裡氣味汙濁,外面空氣清新得多。後來她也就答應了。也許這有點半推半就的意思。不過人家是女孩子,儘管是殺手,女孩的矜持總也有的吧?
外面的空氣的確很清新。這是在凌晨三四點地街上,秋雨沙沙的下著,整個城市籠罩在一種迷濛和靜謐之中。雖然不時的也有汽車劃過街道,但是車輪這粘著雨水,那種聲音也是綿綿的。而路燈下的雨珠紛紛揚揚的飄灑著,就像看得見的音符。
我們都承認,肖蒙的這個提議好極了。
生活在都市水泥森林中人們,有幾個人,會在凌晨三四點的街上。淋著秋天地小雨漫步呢?這無疑是一種需要很靜很靜的心境才能體會到的美妙。白天地世界太現實,工作,生活,薪水和房租這些事情壓得人們喘不過氣來;夜晚的世界太曖昧,酒吧,會所,迪廳,那一片燈紅酒綠之中充滿了不可抑止的**和越想宣洩,卻淤積越深的怨念。只有在這樣的凌晨。在這樣的細雨裡,世界才會清爽一些,純淨一些吧。
我們沒有傘。用來避雨地。只有我地外套。她們各伸出一隻手撐開衣角。而我地兩隻手則分別攬著她們地腰。
不要問肖蒙介意不介意。她肯定會介意。也不要問李莎願意不願意。她也許不太願意。可是。在這個秋雨沙沙地凌晨三四點。撐著我地一件薄薄地外套。我們三個人都有一種風雨同路。靠著互相地體溫取暖地感動。
我這個人。要說猥瑣。地確是很猥瑣地。絕大多數時候。我對美女都是一種能佔便宜就佔便宜心態。即使在有了肖蒙之後。我仍然會有管不住自己地時候。我會給自己找理由去找小倩。我也會和黎雅在默默地相處中感受那種越友誼地默契。總之。我雖然深愛著肖蒙。但是在感情上和**上。我都做不到忠貞不二。這可能是我個人地人品問題。也可能是男人共有地通病。
但是。在這個時刻。這些東西都不存在了。
我沒有任何猥瑣地塵世地慾念。我和這兩個女孩。在雨夜中遠離了塵世喧囂地街頭相依為命。我聞到地是雨水地潮溼。是女孩兒那種天生地芬芳。在那一刻。我地靈魂彷彿被洗淨了。只剩下純純地。純純地感激。一種對生命。對人間一切事物地感激。
我想。不管是什麼樣地人。也一定有過這樣地心境吧?至於風雨過後。重回喧囂地心境又流星般隕落到萬丈紅塵之中去。那定然也是難免。但是在這一刻。就不用再去管那些俗務了。
那個時候,我的耳邊迴盪著的是王傑的那老歌:“……那蒼天從不曾改變留給我寂寞的誓言/走過人間千百迴天涯又回到深情的原點/那歲月再怎麼摧殘我的心不會怕永遠/因為夢和愛不會忘記/紅塵有你……紅塵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