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們財產還是在,既然林余余要買房子,直接把她那棟房子賣給林余余就可以了。
溫母也沒有說送,因為林余余既然提議要買房子,自然是不會接受她送。所以溫崇就這件事跟林余余提了,林余余覺得可以。
既然嫁給了溫崇,她也沒有想過要分那麼仔細,因為分不了那麼仔細。所以溫家有房子賣給她,為什麼不可以?還要矯情說,我要自己找房子,不要你們家房子?她可沒這樣交情。
溫母陪嫁這套房子也是小洋房,只是面積比溫家現在住這套要小一點,當年溫香結婚時候,她是想把這套房子給女兒當陪嫁,但是林家住和溫家有點遠,這套房子又和溫家比較近,是在隔壁,過兩條馬路就到了,所以這套房子就沒有給溫香當陪嫁,而是另外又買了一套,和林家較近。
林家人口多,溫香嫁過去之後,和林家人住在一起還是有些擠,所以溫香夫妻就住在陪嫁房子裡,後來兩人離婚,溫禮戶口被牽出,這套房子自然是屬於溫香,也就不允許林家人進去了。
等到溫香出事,溫崇就直接把那房子封了,眼不見
為淨。如果不是那個時候交易房子麻煩,溫崇又不缺這點錢,早就被他處理了。
兩人來到溫母陪嫁那套房子,因為沒有人住,房子是有些破舊了,而且原本裡面都是草,還都是灰層。知道林余余要買房子之後,溫母就找人來打掃了衛生,把裡面草都除了。所以就是站在院子門口,都能看到院子裡面翻過土壤。
溫崇:「除了房子輪廓還在,其他都不行。」木門有些腐朽了,窗戶玻璃早就沒了,很多地方生鏽了。這一帶都是文人住,很多人被下放之後,房子空出來了,都被糟蹋一塌糊塗,有很多房子被不明人士霸佔了。當初這棟房子也有人打主意,但是知道有主之後,就沒人敢光明正大住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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