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溫禮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這孩子不是應該說,小兔子很可愛,我想養著嗎?
事實上,這種小說裡的橋段在現實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後,兩人還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後採滿藥、割好豬草就回來了。因為都是草系,所以背簍還比較輕的,林余余背著自己的背簍,又拎著小溫禮的背簍。
回到李秋紅家,李秋紅趕忙道:「余余,剛才大隊長來找過你,說有事情要告訴你,好像跟鎮上衛生所的事情有關,你快去找大隊長。」
作者有話要說:留言前五十給紅包喲!
第22章
林余余聽了, 也不急:「那我這就去。對了嬸子,我們撿了一隻野兔,麻煩您處理一下, 兔毛得處理好,等天冷了給小溫禮做鞋子的時候墊在鞋底, 然後再補上一層布,人家也看不見這是兔毛了。」
李秋紅:「啊喲, 還撿了野兔, 余余,你這運氣真是好。」在老人看來, 運氣跟福氣差不多,運氣好,也是福氣好。
林余余笑笑:「然後您幫我剩一個兔腿出來,得風乾, 我想給我媽寄去。」去掉一個兔腿, 他們兩大一小也夠吃了。只是風乾肉這種事情她有原主的記憶也不會做, 但是鄉下婦人很多都會做, 李秋紅也會。
李秋紅:「哎, 好,你放心。」她吃了四五天的藥了, 現在人很有勁,做家務都沒問題了。本來她急著想要上工了,但是林余余說,既然養病了, 就乾脆養的好一點,不然後發了問題會更加嚴重。她聽著有道理,就沒去上工了。
所以這幾天, 她在家裡,就幫林余余整理藥材、曬藥材、木耳、野菜、還有蘑菇。這林知青真是個孝順的孩子,還想把蘑菇和木耳曬乾,給城裡的媽寄去。
林余余和李秋紅說了些話,就去找大隊長了。
大隊長在村委辦公室裡,和會計、書記等大隊裡的幹部在討論事情,看到林余余來了,趕忙招呼她進去:「林知青啊,你來看看這是什麼。」
林余余看到了報紙,心裡知道是什麼了。她拿起一看,果然,是自己的那篇稿子上報了。不過,內容有些改動。改動是正常的,畢竟一個版塊的數字有限。但是,內容所表達的中心沒變。體現了村民和知青的友好相處,尤其是最後,還加了她的那句話: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間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書記:「林知青,咱們範凹裡是第一次上報,這真是光榮的一件事啊,這多虧了你啊。」
林余余趕忙道:「沒有沒有,是範國棟救了我,範國棟是範凹裡的人,所以也是範凹裡救了我,範凹裡給了我命讓我繼續活下,我回報範凹裡,這也是應該的。而且,我也不算回報範凹裡,我只是把事情的真實性
說了出來。」
書記:「不不不,你回報了我們範凹裡了,這不是我們範凹裡要開診所那個衛生所嗎?以後啊,我們就不用去隔壁找赤腳醫生,看隔壁大隊的臉色了。」
林餘餘一聽,高興的問:「確定了嗎?」
書記看著他高興的樣子,點點頭。
大隊長:「先別高興的太早。今天我和書記去公社開會,得知縣裡下了一項通知,我想這通知跟你前幾天遇見的那位報社領導有關。」
林余余好奇:「什麼通知?」
大隊長:「縣裡下了通知給公社,讓我們每個生產大隊選幾名懂藥理的知識青年出來,然後參加公社衛生所的考核,考核透過的知識青年,留在衛生所實習兩個月,然後再選出一名優秀實習生,去縣裡的醫院實習三個月。之後,不管是公社衛生所實習的,還是去縣裡衛生所實習的,都回到大隊,當大隊的衛生所醫護人員。對了,公社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