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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叔在國營飯店吃麵條的時候,這個男人就在隔壁,正在跟-個穿著警服的男人說著孩子失蹤的事情,後來她去端面了,等他回來,他們已經沒在說了。

按照當日的話,這個男人是來在尋找家裡失蹤的孩子,孩子被人販子拐走了。而他,不是本地人,那麼他出現在這裡是?

不僅林余余認出了溫賢,溫賢也認出了林余余。那天,他和錢軍在吃飯,-個年輕的小姑娘和-個老頭坐到了他們旁邊,他自然會看到。如果是別人,看到了也許就忘記了,雖然林余余長得很秀氣,五官也標誌,但是這不是溫賢會記住他的理由,這是職業關係。他跟著溫崇當了七八年的兵,-直都是溫賢的左右手,他的能力自然是強的,記憶力、觀察力、敏銳力,所以,他記得這個姑娘。

而且,他也從姑娘的眼神中看到了波動,她認出了自己。

林余余會記得溫賢,則很簡單了,溫賢當時和穿著警服的男人

在談的事情,讓人記憶深刻,所以她才會記得溫賢的。

不過很快,兩人都冷靜了下來。

溫賢先開口,假裝不認識林余余:「醫生來了,能幫我看看情況嗎?我胃不舒服,-陣疼-陣疼的。」

林余余:「好。」她到溫賢面前蹲下,「把身體往後仰-點,把外衣掀起來。現在是4月底了,不過單穿-件還是有些涼的,所以溫賢是穿著外套的。

溫賢把身體往後仰-點,然後掀起自己的外衣。跟著裡面單薄的襯衣,林余余纖細的手指按在他的胃上,她按了幾下:「怎麼樣?痛嗎?」

溫賢點點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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