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人扯進了一個無限神秘怪誕的,充滿虛幻又不乏真實的,既像地獄又像天堂的迷宮中。奇怪的是,出現了那麼多我心靈之外的東西,它們讓我一次又一次地迷失,可我卻並不感到應有的慌亂和害怕,而是感覺像回到了一個寶貴的記憶裡,回到了我久久尋覓的一個朋友身邊。
什麼叫難忘的經歷?這個下午就是我閱讀人生中的一次難忘的經歷,它全然改變了我對文學的認識,甚至改變了我人生的道路。
如果說迷醉、感動我一個下午不是件太難之事,那麼要徹底迷醉、感動我,讓這種迷醉和感動一個白天一個夜晚,又一個白天又一個夜晚地流動起來,像某種傳說裡的經典愛情一樣,這肯定是困難又困難的,“要比用沙子搓一根繩子還要難”,“需要悟透所有高階和低階的謎”。現在看博爾赫斯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悟透了所有高階和低階的謎的人,他把我心靈的無數個白天和夜晚都以一種感動、迷醉的方式固定下來,流動起來。他甚至改變了我的形象,不再是那個桀驁不馴的什麼主義者,而是一個懂得了天高地厚的拜倒者。我敢說,我身邊一個個自以為是的名作家也不乏這種感受和變化,只不過他們更喜歡在私下說而已。迄今為止,我只看到過一個人對博爾赫斯的作品提出責難,他是這樣說的:
博爾赫斯和我(3)
“我不太喜歡博爾赫斯寫的東西……他不是思想家,他是利用哲學問題作為文學素材創作的作家……他的作品只是一些片斷,一些草稿,一些輪廊,一些小說構思的筆記和幾行詩……在他寫成的小說中,我比較喜歡的是《南方》、《烏爾裡卡》和《沙之書》……”
意思是說,除此之外,他就談不上喜歡了。
是誰在這麼大放厥詞?
是他,博爾赫斯自己!
這說明了兩個問題:一、除了博爾赫斯自己,沒有人可以站到他的作品上去指手畫腳;二、博爾赫斯也許很想看到一個對他作品發難的人,因為實在沒有,他只好把自己請出來了。
想想,我們的作家是怎麼懼怕人家對他作品的批評,甚至不惜挖空心思去組織一些吹捧的好言好語。這說明什麼?不說明我們真成為了博爾赫斯,只說明我們太遠離了博爾赫斯,遠離了真正的文學。
探究一下造就博爾赫斯小說魅力的因素很有意思。
博爾赫斯小說似乎總是那些故事,那些場景,那些遙遠的、影子一樣的人物。換句話說,他用來製造小說的材料是有限的,不復雜的:簡單的故事,古老的身影,甚至常常出現雷同的東西。但他給讀者留下的感覺卻是無限的複雜,無限的多,經常多得讓我們感到一下子拿不下,彷彿他隨時都在提供新東西,而那些東西總是那麼深不可測,採之不盡。
為什麼會有這種效果?答案在他詭秘的敘述上。他之敘述初粗看來,充滿了精緻的、陌生的措詞和比喻,它們首先迷惑了我們,讓我們一時無暇去關注故事本身的走向。這感覺有點如同看時裝表演,表演完了,塞滿你腦海的往往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服裝,而不是模特的長相或表情,雖然她們的表情甚至長相都很近似,但你就是記不住,因為你本來就無暇去記她們。
這還不是根本的。如果僅僅是這樣,那我們只要看兩遍或三遍就解決問題了。問題是博爾赫斯的敘述還藏著更復雜、深秘的技巧,他敘述希望達到的效果,不是正常的設法讓讀者接近故事,而是遠離。準確地說是:接近了又遠離。他總是這樣迷惑讀者,先設法苦口婆心地給你製造一個東西,當這個東西造得無可挑剔、令你篤信無疑時,他突然又對你說:哎喲,這個東西原來不是這樣的,我可能把它弄錯了。我們不可能從他的敘述中抓住什麼,抓住了什麼,就要放掉什麼,結果最後我們手上依然是空空的。這樣,當他下回再向你轉達同一東西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