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常務副簽字是什麼回事,當時身為常務副廳長的崔洪濤最清楚了,有那有背景的主兒,直接就能把他的車攔在半路上,嘴一張就是,“崔廳,不用下車了,這兒給籤個字,我還得去找老高和老範呢……今天就要把錢拿到。”
這常務副簽字,純粹就是個擺設,但是偏偏的,範曉軍樂此不疲,然後他還將這個規範推廣了,推到省內的其他公路建設上——只要交通廳撥款的公路,都要遵循這個套路。
當然,省內普通公路的撥款,大部分是高勝利最終簽字就行了,廳局內的事情,副省長也不便過多幹預,不過範曉軍無所謂,他吃了肉,總得給別人留點湯水不是?
等崔洪濤扶正之後,由於資歷尚淺,他依舊沿用這一套規矩,反正範省長只針對公路建設,像公路養護這些,就不包括在內,倒也不是不能忍受的。
但是後來崔廳長搭上了杜書記的線兒,他就逐漸不能容忍這個規矩了,鬱建中什麼的他就有點覺得礙事了,而範曉軍對交通建設的干涉,更是讓他忍無可忍。
於是在某一次杜書記視察環城高速的時候,崔廳長非正式地跟杜毅請示一下,說範省長很重視公路建設,這是好事,但是他的重視導致中間環節太多,有時候有點影響工作效率……
崔洪濤是試探口風,但是杜毅很警覺,就一定要他說出所指,待聽完抱怨之後,杜書記淡淡地回一句,“這個流程我知道,當時我是支援範副省長的。”
崔洪濤登時就不做聲了,他當然知道,範曉軍制定這個規矩的時候,杜毅是省長,蒙藝是省委書記,而杜毅支援範曉軍,也不過是推出範省長跟蒙書記對抗——這倆都是偏黃系的,杜省長這麼做,也不過是在保障高速路建設的同時,自己不至於首當其衝。
他沒想到的是,杜毅當了省委書記之後,居然還認這個賬。
領導們的做人準則,崔廳長無法評判,但如此一來,他是吹風不成不說,還要規規矩矩地因循守舊——否則連杜書記都不會支援他。
這些因果,他不能全跟陳太忠講,可點出其中重點並不難,“……這真的不是我的責任,我恨不得拿了他的簽字權,但是別說範曉軍了,杜老闆也不會支援我這麼做。”
你到現在,還一口一個杜老闆?陳太忠心裡真的有點不恥,那你找跟老杜說去嘛,“那你不會把鬱建中別的權力奪了?讓他就剩個簽字權……你是一把手來的。”
行局裡的一把手,那真的很牛的,基本上可以做到說一不二,像副廳長的分管內容,如果不是上面有領導打招呼的話,大廳長可以一言以決之。
“就是因為我奪了他的權力,他才會跟我呲牙,”崔洪濤悶悶不樂地回答一句,抬起手來又灌一口,這才發現,第四杯酒也喝完了……
崔廳長知道是鬱建中暗算自己之後,一時間大怒,但是倉促之間,他還沒有痛快的還擊手段——陳太忠猜得不假,鬱廳長掌握了不少崔廳長的。
比如說,鬱建中偽造的那張劉建章妻子的遺書,上面就寫了不少見不得人的交易,然而那些事情,不過是九牛一毛。
鬱廳長手裡掌握的真正夠勁兒的東西,還沒往上寫呢,這不是他不想寫,實在是有些事情,除了崔洪濤,也就只有他鬱某人知道了,他一旦寫上去,那是不打自招。
而崔廳長也非常清楚,對方手裡掌握著大殺器沒放,所以他不敢撕破臉強力還擊,於是就只能透過調整鬱廳長的分工來洩憤,同時他也有別的意圖——我這麼做,那就是鬱建中失勢了,下面的人……你們注意自己的站位啊。
但是他收鬱建中別的權可以,這個簽字權,可是範曉軍死死盯著的,連杜毅都知道,所以他計劃著,暫時先給姓鬱的留這麼一張皮,回頭我把你的常務副都拿下,就給你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