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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是入贅的,我要是入贅你現在還會姓妙嗎?!你不早就跟你媽姓去了。”

哈哈哈哈,開個玩笑而已,看老爸急的。我在心裡偷偷的樂,然後轉眼一想,如果真的跟了我媽姓,好像也不錯嘛,她姓龐,我就叫龐安蘭。據說以前不是有一個奸臣叫龐太師麼?!哇咔咔,當奸臣的貌似一般都很長壽,而且家裡錢也很多。(筆者:龐太師就是龐籍,也許很多人都會以為他是奸臣,貌似電視連續劇上是這麼演的,但其實從社會評價上看貌似他是一個不錯的官,他的一生被評為“田園貧宰相,圖史舊書生”。龐籍還是韓琦、范仲淹等人的好友,也是司馬光、狄青等人的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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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爸談了那麼多之後我更加下定決心,打算同方千亦講清楚。我不想跟他結婚,也不想嫁入他們方家。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而且也是很多人的事情。我這裡說的很多人,指的是雙方的家屬、親人、朋友。很多人都認為只要兩個人相愛了,結婚了,就行了。父母不同意又怎麼樣,別人覺得不合適又怎麼樣?

呵呵,也許幾年前的我會這麼想,但是如今的我卻不會了。因為我長大了,經歷了,很懂了很多。

人活在這個社會上,不可能只為了自己而活著。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看很多東西,要感受很多東西。周圍的事物,周圍的人,周圍的眼光。也許有人會說,你可以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啊,你可以不在意別人的想法嗎?但是可能嗎?呵呵,你們說說,這可能嗎?

你走在路上,別人對著你指手畫腳;你坐在車上,別人對著你交頭接耳;你去買菜,別人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你;你去參加聚會,別人全部把你排擠在外面……除非你是真的自己一個人活在世外桃源,或者你真的可以做到心平氣和。

至少,我是做不到的。

當然了,如果我和方千亦結婚了,別人並不會這麼誇張的對待我們。但是方千亦的父母呢,他們應該是並不喜歡我的,無論是之前那個代表方千亦母親來的芸姨,還是之後方千亦的父親,從他們的言談舉止看,都是不屑我,不想認同我的。那麼這樣的一個我嫁入了方家結果會是怎麼樣?

自然是得不到人心,然後漸漸被所有人都疏遠了。

我也許可以和方千亦長相廝守,在這種境地裡長相廝守……但是這並不是我想要的快樂。所以有很多人都想要嫁入豪門,我也偶爾會冒出這種想法,但其實心底裡卻並不是很認同的,我想要的只是一個平平凡凡家,普普通通的家。

他可以是普通的職工,他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然後和我一起創造財富,一起創造未來的孩子。這樣的生活,才適合我……

適合平凡的妙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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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你為什麼喜歡我?

當然,我並沒有膽子立刻跟方千亦說,如果他知道之後立刻把我們趕出去,這半夜三更的也找不到地方住啊。而且月皇是方千亦讓我留下的,他要弄走我也是輕而易舉的。所以我得慢慢來,慢慢想辦法。

但是一時半會兒又沒有什麼好點子……想到這裡我覺得有點頹廢起來,忽得記起了明天要去看望夙和臨染,他們經歷過的事情比較多,而且夙又是當袖模特,沒準也會有一些權勢的人需要他做這個做那個,我想他或許知道應該怎麼做。

而且我總是把事情都瞞著他們,一次又一次不解釋清楚,次數多了,他們一定不會再拿我當朋友了,今天原本是要跟臨染講上次離開是跟著方千亦去了波士頓的事,可惜嘴巴一張又什麼都說不出來。臨染肯定是覺察到的,只是他什麼都沒有多說。

心裡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