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臺熱衷於搞綜藝真人秀節目,拼的是收視率,賺的是廣告費。
而對於那些參加真人秀的人而言,拼的是實力運氣,賺的人氣關注度,當然還有屬於勝利者的獎勵。
勝利者可以是多位,冠軍通常只有一個,而獎勵的豐厚程度,不同的電視臺有不同的規則,有的是給簽約機會和包裝承諾,有的還有現金物質上的獎勵。
像湘南衛視、京城衛視、滬海衛視等等財大氣粗的電視臺,獎勵方面還是相當慷慨的,所以往往能吸引來很多優秀的選手。
《中華好聲音》跟大多數的同型別選秀節目不同,一開始宣傳就沒有拿出節目規則和獎勵方法,而是主打了導師牌,靠著陸晨和陳菲兒兩位賺足了人氣。
現在到海選結束了才亮出最後的底牌,給人的感覺就很不同。
在這兩方面,《中華好聲音》也是有十足的底氣。
節目規則足夠新穎,走差異化的路線,對選手的獎勵更是周到而實惠!
所有透過海選的選手,都能得到一份贊助商提供的神秘禮包,報銷赴杭的來回路費和住宿費,並且另有餐飲費的補貼,讓那些遠道而來的人也無後顧之憂。
一旦透過了導師盲選成為正式的學員,那就可以直接領取出場費,出場費按照階梯計價,場次越多能拿到的獎金越高,就算得不到最後的冠軍,照樣有一筆相當豐厚的收入。
進入前十強的學員所有累積獎金翻倍追加,五強翻四倍,也就是說只要進入十強之列,假如原先出場獎金總共有1萬元的話,那就追加2萬獎金,總共可以拿3萬,而五強就能拿到5萬,這還不計算後面的出場獎金。
最高的獎勵當然是屬於冠軍的,首季《中華好聲音》的冠軍將一次性獲得50萬的稅後獎勵和簽約晨菲傳媒的資格。
最為誘人的是,只要簽約晨菲傳媒,陸晨將親自為他/她度身打造一張專輯!
這是冠軍獨有的獎勵!
當然,冠軍得主也可以選擇不簽約晨菲傳媒,那就等於主動放棄這個機會。
國內不少的選秀節目,尤其是歌唱類,因為主辦方跟娛樂傳媒或者經紀公司有合作關係,所以選手一旦獲得了高名次,就必須要跟對方簽約,否則下一場就直接被淘汰下去甚至乾脆沒有再出場的資格被別人代替。
這算是選秀類節目的潛規則,歌手選手在這個過程中往往出於很被動弱勢的地位,明明知道簽約合同對自己很不公平,但為了能夠繼續出場,只能選擇妥協。
正是因為存在著這種非你情我願的潛規則,所以有些靠選秀出來的藝人在成名走紅之後就跟簽約公司翻臉打官司,鬧得沸沸揚揚。
而簽約公司也不能說完全就沒有道理,投入人力物力搞節目自然是要賺回來的,如果不早早簽下好苗子,那選手出名之後另投別家,他們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誰願意幹?
晨菲傳媒就願意幹,晨菲傳媒不搞強制簽約,而且只願意跟冠軍選手簽約,後者如果不願意照樣可以拒絕,不搞錄製前突擊簽約,選手完全是自由的!
之所以晨菲傳媒能夠打破潛規則,是因為晨菲傳媒並不參與到節目的錄製和播出上,僅僅只是掛個名,真正的製作方是星工廠傳媒。
星工廠傳媒又是靠向電視臺出售節目內容來實現盈利,根本不需要籤藝人。
反過來恐怕是選手們要求著簽約晨菲傳媒,因為晨菲傳媒可是陸晨和陳菲兒所合開的公司,他為簽約藝人度身打造一張專輯的價碼絕對是要遠遠超過幾十萬的現金獎勵,是新人歌手們夢寐以求的機會!
結果如何其實不需要多說,但凡是沒蠢到家的都知道如何選擇,而《中華好聲音》在對選手獎勵方面所展現出的大氣,真的讓人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