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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鄭顧申把《刑法》第392條原文背出: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紹賄賂人在被起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董作為點了點頭。現在還來得及,只要兒子主動交代,董家就可以免於處罰……可是檢察院不會一了百了,反而會變本加厲……聯想到省、地紀委聯合調查組在南集的活動,他知道來者不善,更知道有些人不會就此罷休……他沒有想到,人離開了政治舞臺,想過清靜的日子都不行……樹欲靜而風不止,搞政治猶如走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退出江湖更會有殺身之禍。

二十四

熊世昆做夢都沒有想到自己打垮了自己。

檢察院乘勝追擊,連夜抄了他的家,把他帶進檢察院。

熊世昆這才大夢方醒,桂為民不僅要打倒他,還要踏上一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雖說他當財政局長多年,但是法律知識貧乏得跟馬良差不多。他的一生沒有受過多少挫折,並且始終處在別人求他的位置上,怎能經得起“一嚇二詐三丟手”?好在一比一沒有證據,檢察院也沒有辦法,那麼他要賭一把。

說服了自己那麼就咬緊牙關,不承認收錢。

這時也就沒誰認得你是財政局長,檢察官用上了車輪戰術,輪番訊問,不準睡覺。再大的官進了檢察院也是犯罪嫌疑人,並且背後有一個更大的官在支援檢察院。檢察官都知道這層關係,所以對犯罪嫌疑人不計後果——查出問題有功,查不出問題要挨批評。

誰不想立功?

熊世昆堅持不住,想美美睡上一覺,即使是站著睡也可以。

不行!不承認受賄就甭想睡覺。

熊世昆提醒檢察官,說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

華楚天說只要不打人,延長一點留置時間怕什麼。

熊世昆實在熬不住,提出要見華楚天。

華楚天怕露面,因為熊世昆在臺上時對他不薄,無論他在交警隊還是在檢察院,只要他華楚天伸手要錢,熊世昆多少能解決一些,並且對交警支隊的罰沒收入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他們去發糊……但是不親自上陣不行,也沒有可供他選擇的餘地,如果姑念熊世昆的老感情,那麼他就完不成桂為民的任務。

華楚天站到熊世昆的面前,熊世昆求他讓他好好睡一覺。

他說行,不過不是現在,承認受賄後就可以。

他想罵華楚天“扯出蛋了不認人”,卻沒有底氣——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最終還是承認收了馬良五萬元。

檢察官讓他美美睡上一覺。

華楚天馬上電話告捷。

桂為民要他乘勝追擊,要把熊世昆同董作為父子相互勾結的內幕深挖細查。

熊世昆在美夢中被檢察官叫醒。

第二回合的審訊開始。

這個時候之所以叫審訊,是因為檢察院的逮捕通知單已經開好了,就放在華楚天桌上。

華楚天還是沒有親自參加審訊。

這一輪審訊主題很明確,就是查熊世昆與董作為父子的經濟利益關係,具體地說:一是受賄的五萬元是馬良的還是董家的?在這項工程承包中,董家有多少紅利;二是潘露霞給了熊世昆及董作為多少回扣或者說是紅包。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過堂(3)

熊世昆沒有想到還要查他與潘露霞的往來。他想說沒有,可是兩百萬房改資金撥到潘露霞的賬上沒有好處費別人不相信,好在有劉祠更籤過字,要找就找劉祠更或者潘露霞。

潘露霞早就不知去向。董作為下臺後潘露霞意識到待在南集沒有好下場,於是捲走資金逃跑,留下了一塊推平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