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你們兩個都人高馬大的,還是我在後座將就一下吧。我也正好趁著這會兒時間睡一覺。”
陳默也沒有推讓,問清楚了地址,坐上了駕駛座,驅車向長平那邊趕去。
這次的聚會,是黑豹樂隊的前主唱巒樹組織的,他在進入搖滾圈子之前,就曾經獲得了全國馬術比賽的冠軍,是搖滾圈裡出了名的愛馬之人。這兩年他已經逐漸退出了音樂圈,而是自己開辦了一家馬場,這次的聚會就在他家的馬場舉辦。
根據鄭軍所說,為了這次聚會,所有的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好幾個組織者已經為這次的聚會忙活了一週了。
陳默早就得到了這個訊息,但是並沒有對他們的這次聚會上心,但是天天聽鄭軍說起這邊的事情,也被勾起了興趣。他也很想見識一下,他們這個圈子的內部聚會,到底是個什麼模樣。
沿著四環上了京承高速,一路向北,過了溫榆河,又轉向西行。巒樹的馬場就開在昌平和市區交界的溫榆河邊,倒也不難找。
陳默抵達的時候,馬場這裡的接待區,已經人滿為患,在停車場,停滿了車輛不說,外面的路邊,也排起了長龍。不少人打扮的奇形怪狀,男人長髮,女人短髮,紋身,銀飾,似乎只有這樣標榜他們的與眾不同,才顯得他們對搖滾的理解更深刻。
陳默對他們到沒有什麼偏見,但是也不代表他對他們的行為就認同。在他看來,喜歡搖滾沒有錯,想要表現的與眾不同也沒有錯,只要不影響其他人的生活和感覺,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幹涉他們的人生。
但是過於注重形式,卻不具備搖滾的精神和對搖滾的認識,這些人有很大一部分只是利用搖滾這個載體,來表現他們的反叛而已,他們只能說是偽搖滾。
在陳默看來,搖滾與其他音樂的主要區別除了節拍和配樂之外,更主要的是不同的音樂表現力。大部分的流行音樂,是利用絕大多數人能夠接受的方式,表現音樂的優美和旋律的共鳴。可是搖滾樂卻是每個人內心對世界的不同的認知和感覺,將這種個性化的東西表現了出來。
所以,搖滾樂在國內永遠是小眾的,因為這跟大家對社會的公認價值觀不同。但是一旦某一首歌或者一個搖滾歌手他爆發出來的音樂表現力可以打動你,那麼你就會比喜歡流行音樂更加喜歡搖滾樂。
但是這種喜歡,不一定非要用離經叛道來表現。西方社會在六七十年代也有過狂熱的階段,嬉皮士,**,毒品,這是西方社會當時反戰人士麻醉自己,逃避社會的一種方式。可是當搖滾樂進入中國,許多人沒有學會搖滾的精粹,卻把這些惡習當做旗幟高舉了起來。
第十一章 惹是生非
(); 陳默很清楚,僅僅是京城的搖滾圈,超過一半的人就跟毒品有關,他也改變不了這一切,他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堅守自己的原則,不去碰這些東西。
雖然是內部的聚會,但是還是有許多業外人士得到了訊息,但是他們沒有請帖,就只能在馬場外安營紮寨,反正等到演出的時候,他們就是在外面也可以聽到裡面的演出。
鄭軍作為組織者之一,他可以帶五個人前來,進去之後所有吃的喝的,全部免費。除了他老婆孫風,陳默和黎珊佔據了兩個名額,剩下的兩個名額給了他另外的兩個朋友。
而陳默的另兩個朋友王煒和張晉,他們被王峰他們也帶了進去。陳默他們出示了一張印製粗糙的門票,保安就像給豬肉蓋章一樣,在他們的手背或者手臂上,就蓋上了一個藍色的印章,這也是這裡的出入通行證。
時間將近七點,不過天色還沒有全黑,場內的燈光已經全部開啟,在馬場的外圍區域,最引人矚目的就是那個全部用鋼管搭建起來的舞臺,燈光師還在一遍一遍地試著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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