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醫院甦醒之後過問過她。
但家裡人不太贊成他亂跑,也不希望他多一個意外出現的玩伴,只說送了對方一筆鉅款,處理妥善,要他安心休養,別想這些有的沒的。
年紀小時哪來那麼多想法?
所以沒有後續,只留下一塊懷錶,她放在他口袋裡的懷錶。什麼“必須要尋到對方的執念”都是胡扯,他再感激對方,也只能想到家裡人提到的鉅額補償,沒再執著什麼。
後來知道她救過自己,是在南城相見一年後,他讓人調查她時發現的。
戲臺上他看她跳鼓上舞,驚鴻一瞥,心生波瀾,南城相見也的確有見色起意的成分在。那最開始算什麼呢?可能真的算最卑劣的“玩玩而已”。
不過一年時間,新鮮感出乎意料的還在,他也沒有預想中的生厭。
逐漸脫離掌控的感覺讓他煩躁,就在他想結束掉這種致命關係時,他知道了她救過自己,很難不受影響。他也確實開始放任自己的感覺。
所以好感是因為救命之恩,愛不是。年紀太小了,哪來的一見鍾情?
而且他當時已經處在昏迷狀態了。
兩天一夜滴水未進,他幾乎奄奄一息,後來歹徒臨走時劃了他的手腕,血液在緩慢地往下流,這種精神折磨完全壓過疼痛,他的思維完全混亂。
所以沈姒來時,他根本沒看清她長相,聽到她說話時,思考都艱難。
他只看清了一縷光。
模糊到出現虛影的視線裡,一個小小的身影,推開了沉重的鐵門。
一縷光從鐵門縫隙裡透過來,穿過腐朽而沉悶的空氣,照亮了飄蕩的萬千塵埃。那一小團身影,瞧見血泊裡的他時,嚇得有些腿軟,還是哆哆嗦嗦地朝他走過來,試圖喚醒他。
“哥哥,我不會丟下你的。”
山林間天光放亮,雨後初霽。
他徹底昏迷的前一刻,灰黑色的雲團逐漸被明光染上顏色,逐漸發白,而後金光萬丈。林深間蒼茫的濃霧被驅散,連綿的遠山越來越清晰。
不管這到底該歸屬於哪種情感,能確定的一點是——
初初見你,我得以窺見天光。